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5-08-15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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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 丁鹏

  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这一中心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形成鲜明的北疆特色。

  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区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自治区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强化组织实施和责任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为“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方面,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其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另一方面,聚焦完成“两件大事”,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等6部促进条例,以法治方式引领和保障自治区服务国家战略。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区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颁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提高信用建设规范化水平。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升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制度,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四级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基本建成。

  持续深化司法为民实践。以“北疆枫桥”品牌建设为抓手,创新社会治理新格局,2023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人大、政协联动,落实《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方案》《“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代表、委员深度参与矛盾化解。截至2024年底,建成150个人大代表调解室和139个政协委员调解室,聘请1800名人大代表、1738名政协委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全年成功调解案件2.2万件。此外,自治区积极搭建涉外案件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我国公民境外维权提供便利。

  全力打造北疆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区形成“法治乌兰牧骑走边疆”“北疆普法万里行”等特色普法栏目,红色基因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讲述红色法治故事,传播红色法治精神,红色法治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走深走实,“法律明白人”成为农牧民的法治贴心人,“法治那达慕”将法治教育与民族文化巧妙结合,让群众在欢乐的氛围中接受法治熏陶。“马背上的法治宣讲队”“石榴籽微课堂”“社区法治大篷车”等成为北疆法治文化的独特印记,让法治温度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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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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