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打好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组合拳

来源: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1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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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法律援助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2022年以来,济宁市通过“严格审查+有效评估+回访监督+智能归档+部门联动”等多种手段,多点发力,全面监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努力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再提升。

  完善指派制度 严格案件审查

  出台《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接待、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环节的服务行为,全面推送“法援在线”二维码,实现全市法律援助案件一码通办,一次办好。深入推动智能指派和点援指派相结合、法援机构和服务机构相对接工作机制,优先考虑受援人意愿,实行点援制。同时结合案件情况和服务机构推送的承办律师专业特长、资质等综合因素,提出初步指派意见,有效限制指派更换,对经济困难、通过信息共享核查和个人诚信承诺的申请类案件,落实首问责任制,对疑难复杂案件以及重大刑事案件,从组建的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专家库中指派,确保指派及时精准。为确保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无缝对接,推动刑事案件“双辩护人”制度,全程跟踪服务,有效避免投诉案件的产生,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开展有效评估  强化监督机制

  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规范化细则,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开展案件自评、同行评、交叉互评以及第三方评估等有效组合评估方式,实行案件差异化补贴发放制度,倒逼案件环节质量提升。依托“法援在线”平台建立案件承办多方监督机制,实现机构、办案机关、受援人等多方监督。从律师收案、手续办理、阅卷会见、笔录制作等承办过程入手,组建市直部门、高等院校专家组成的法律援助评估专家库,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线上抽查、线下评估,结合法律援助机构“一案一评、随案评价”等方式,全面开展质量监督,通过律师培训、疑难案件集体研究等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组织开展庭审旁听工作,案件结案后,对受援人开展电话回访,对承办律师的服务态度、办案结果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推行旁听、回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并定期走访案件承办机关,听取承办人员对法律援助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提高案件承办效果。

  加强智能归档  实现线上线下达标

  加强对已结案件的归档质量把控,结案后及时将卷宗归档,并委派专人对办结案卷按照《济宁市法律援助机构示范文书》进行严格审查,对卷宗材料、表格填写、会见笔录、代理辩护意见、结案报告表等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承办人补充材料并进行重新整理,待案卷全部符合要求后再办理移交手续,对重整后仍不符合归档要求的,结案审核不予通过,并退回承办机构及其承办人员重新整改。加强对归档案件的信息化审核,严格审查“法援在线”平台的电子法律文书,实现案件归档线上线下“双达标”。对已办结移交的案卷归档装订要求做到填写清晰详细、编号规范、卷面整洁、封签到位,并且及时录入“法援在线”系统,完成案卷电子扫描归档,对已结案的案卷经扫描成图后建立电子档案案卷,并对案卷材料按照案件类别、年度区分等内容进行单独立卷、制作归档案件目录,有效提高了案卷存放管理和查卷效率,确保归档质量。

  推动部门联动  提高服务质效

  建立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法律服务机构、民政、人社劳动、工青妇老团、驻济部队以及监狱、强戒所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推进信息互通,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共同发力,确保部门之间沟通顺畅,法律援助服务供给及时充足,足不出户、扫码即可享受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定期与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律协等联合召开专题座谈会,针对法律援助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及联络员制度,逐步推动刑事案件各阶段法律援助全覆盖,实现法律援助无缝对接,着重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中心平台,指导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引导受援人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先一公里”,全面促进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全环节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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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