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部署开展“法援惠民生”七大品牌活动

来源:江西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2-03-25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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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幸福江西建设,近日,江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法援惠民生”七大品牌活动,通过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确保2022年全省常住人口受援率达万分之十一以上,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受援人满意度实现“双提升”。

法援惠民生 ∙ 助力乡村振兴

  聚焦“三农”法律问题,将农民生产经营、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困难妇女和重度残疾人,免予经济困难状况核查,并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开辟绿色通道,推广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法援惠民生 ∙ 关爱妇女

  3月份,集中开展妇女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把遭受家庭暴力、性侵、拐卖和子女抚养纠纷、赡养纠纷的妇女作为重点对象,对于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受害妇女提起诉讼以及高龄老年妇女请求支付赡养费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状况核查,重点做好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以及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援助工作。

法援惠民生 ∙ 关爱残疾人

  5月份,集中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做好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辩护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为需要法律援助服务的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和交流无障碍服务,解决聋哑残疾人交流不便、办事难的问题;对轻度精神病人,可联系家属或其居住的村(社区)为其法律服务需求提供跟进服务。

法援惠民生 ∙ 关爱未成年人

  6月份,集中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对涉及未成年人因监护人确认、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性侵害等遭受人身损害维权事项,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与当地中小学校建立法律援助对接联络机制,更好地保障校园内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援惠民生 ∙ 拥军优属

  8月份,集中开展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驻地军营开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对军属优抚政策落实、宅基地房产、家庭婚姻等纠纷问题,及时介入调处和帮助;指派熟悉涉军法律和政策人员办理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实现涉军法律服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法援惠民生 ∙ 助老维权

  10月份,集中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深入社区村居、养老院开展婚姻家庭、防金融诈骗、继承、赡养等老年人最关心的法律知识宣传;对请求支付抚恤金、赡养费、扶养费以及高龄、“三无”、失能、失独家庭、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状况核查;对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法援惠民生 ∙ 助力农民工

  春节前后,集中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加强工程建设、餐饮住宿、物流快递等重点领域涉农民工讨薪纠纷排查;对农民工申请欠薪、工伤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状况核查,落实群体性案件报备、集体讨论、跟踪督办制度;强化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协作,积极运用协商和解、调解等非诉方式快速化解讨薪纠纷,提升办案效果。

  《方案》要求,各地要把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做实‘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的重要活动载体。要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惠民举措,切实抓好法律援助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依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要注重宣传总结,营造良好氛围,开展系列有特色、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的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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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