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吉林这样做!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3-0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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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1日,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韩俊主持召开省政府2021年第30次常务会议,开展政府学法,学习法律援助法。吉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川对学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有关情况做了汇报。会议强调,要扩大援助覆盖面,增强乡镇、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及时回应群众法律需求,引导群众使用法律武器维权和化解矛盾,切实办好每一个援助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党和政府的关怀。

将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贯彻

作为推进法治吉林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印发《2021年吉林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2021年11月30日下午,在吉林省“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上,省法律援助中心和省司法厅直相关单位在活动现场开展了宪法、法律援助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2021年12月4日,组织开展的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和服务质量,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省法律援助中心在涉及7条线路的50台公交车内部灯箱、4个人流量大的地铁车站、6个交通枢纽位置的公交车候车亭等人流密集的地点设置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开展一个月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全省各地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8月份以来,开展深入群众宣传活动6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8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为解决全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刑事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办案补贴经费不足等问题,多次调研、积极协调省人大、省政法委等相关部门推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解决律师办理刑事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办案补贴费的指导意见》,为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认罪认罚工作解决了经费缺口的实际问题,使认罪认罚工作的开展有了实质性进步。为进一步解决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和补贴发放等具体问题,省法律援助中心于2021年11月5日印发《吉林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理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工作指引(试行)》。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省法律援助系统与省委政法委执法司法协同系统联通,在刑事案件中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等系统对接,实现无纸化通知指派,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制作了电子印章,拟在省法律援助系统中应用;向省政数局申请共享相关部门数据,探索系统间数据共享,提高法律援助审查效率。

认真调研  锚定实施法律援助法需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法律援助法实施后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研。

  一是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的问题。近年来,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吉林省一些地方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开展以来,许多地区没有为值班律师发放补贴。法律援助法实施后,法律援助案件将大幅度增加,所需经费也将出现很大缺口。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为例,2020年,全省法院共办结一审刑事案件21738件,判处罪犯30710人,根据目前不超过30%的辩护率估算,按照法律援助法规定全省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每年至少增加一审法律援助案件约2.15万件左右,按现行普通刑事案件补贴标准1200元/件计算,每年大约需要增加经费2580万元,加上二审刑事案件和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扩大后增加的案件,每年新增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可能导致全省法律援助业务经费需求成倍增长。受新冠疫情影响,当前全省财政资金紧张,解决这个问题难度很大,需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协调力度,争取调整财政预算,增加法律援助业务经费。

  二是律师资源短缺问题。全省仅有执业律师4913名,其中具有刑事辩护能力的不足半数。同时,律师资源分布很不均衡,近50%集中在长春市,其他各地主要集中在市(州)中心区域,全省60个县(市、区)中有27个仅有1—2家律师事务所,案件办理和值班律师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需要法律援助机构与律师协会紧密配合,加大协调力度,采取异地指派等形式,解决偏远地区缺少律师问题。

  三是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问题。全省基层法律援助队伍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承担着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既要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指派、办案质量检查监督、补贴发放,还要承办部分法律援助案件,承担公、检、法值班律师工作,承担地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和信访办值班工作,但其人员编制一般只有3人左右。法律援助法实施后,法律援助机构还要承担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的核查职能,由于全省信息共享水平较低,核查将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量,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会更加突出。存在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编制少。全省律师短缺和分布极不均衡的情况导致许多案件只能由法律援助机构直接承办,基层法律援助人员编制少的问题更加突出。二是待遇低。事业编制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收入较公务员少,法律援助律师作为事业编制人员,收入水平与社会律师更是差距巨大。因此,导致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特别是法律援助律师不断流失,逐年减少。与2017年相比,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减少了26人,占人员总数的7.3%,其中法律援助律师减少35人,占法律援助律师总数的19.7%。目前,全省70个法律援助中心中已经有12个没有法律援助律师。需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从管理体制、编制等方面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稳定基层法律援助队伍,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力量。

按照法律援助法要求

谋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进一步推动经费保障等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落实。积极与省人大、省委政法委沟通,通过人大对法律援助法和《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检查、通过省委政法委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经费保障、机构人员的问题。

  二是实施好省委省政府2022年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组织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全省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70个,解决困难、残障、失独、空巢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实现老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三是做好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工作。积极组织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特别是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要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创新形式和内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保障乡村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四是积极推进值班律师和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指导市县法律援助机构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做到标准统一、工作规范。努力解决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所需经费问题,积极扩大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覆盖面。统筹律师资源,建立完善律师资源动态调配机制,律师资源不平衡问题突出的地方,以市(州)级为主统筹调配律师资源,采取对口支援等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确保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

  五是推动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落实。落实法律援助法关于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相关规定,完善经济困难核查机制,简化程序手续,指导申请人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进行诚信承诺,不得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证明。要积极协调民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方便核查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方法。在法律援助机构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普遍开设“绿色通道”,落实特定群体优待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实行电话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六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培训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各市州法律援助中心对本地区法律援助案件自评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通过旁听庭审、案卷抽查等方式监督案件质量;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和管理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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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