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工作17年,突然被公司辞退,如果不是法律援助,我就只能忍气吞声了。”近日,受援人陈某来到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紧握住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的手,并递上一面“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
陈某从2007年开始进入某物业公司上班并一直从事保安工作,但出于对公司的信任自入职开始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在陈某刚过60周岁之时,公司以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将其解聘并没有任何补偿,陈某与公司协调数次无果后向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律师搜集到关键证据并请到两名重要证人做证,历经仲裁、一审和二审三道司法程序,最终为陈某争取到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8万余元。“没有你们的专业负责,我是不可能拿到这笔补偿的,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实实在在为民办事,帮助我走出困境……”
这面锦旗,让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再次确信: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也是群众心中那杆秤。2025年,在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中,株洲市优良率达到90%,这背后,是一套“有温度、有闭环”的质量监管体系。
明晰“操作手册”,办案不迷茫
以前,律师接到法律援助案件,往往有些茫然:例如哪些案件需要履行报告义务?庭前准备什么?办理案件要注意哪些细节?缺乏完整清晰的指引,就可能会影响到办案质量。现在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律师办案三件套必须到位:
一个“办案工具包”。从操作性极强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提示》到具体的《庭前准备清单》、阅卷及会见笔录等模板文书一应俱全,让律师一看就懂,一用就通。
二条“硬杠杠”。要求“两个五日内”:律师收到指派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会见受援人、5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阅卷,从源头保障办案时效。
三份“工作小结”。律师办案小结、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线上+线下双总结。案子办完不是终点,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都要写下心得、难点、教训。这不仅是总结,更是下一个案件的养料。
他们还附上一份《案件质量初步评估表》,让律师结案前自己先打一遍分,把问题消化在归档前,而不是留到评查时。经常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唐律师感慨:“改革后,办案从操作层面上就完成了‘标准化’升级,我们有了标准化的操作流程。”
专人一跟到底,全程不脱节
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一个“笨”却有效的制度来提升办案质量:专人全程负责制。
从律师领取案卷的那一刻起,到中间审核、整改,直到最后归档,都由同一人全程跟进。他会在律师开工前,花半小时“一对一”讲清楚:文书怎么写、如何沟通与辩护、时间节点在哪、办案小结要写到什么程度。这叫沟通前置,把问题消灭在起点。
办案过程中,专人定期“盯一盯”进度,提醒律师注意事项。案子办完,对照标准逐页审核,发现问题马上退回整改,直到完全达标才归档。一人跟到底,标准贯始终——“领取—指导—跟踪—审核—整改—归档”,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律师们都开玩笑说:“以前觉得法律援助中心是‘收发室’,现在感觉是‘陪跑教练’”。
坚持优质导向,指派不应付
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质量优先的案件指派原则:对办案质量高、履职尽责的律师优先指派;对不熟悉办案规则的律师,经过悉心指导、耐心培养,逐渐成为办案的中坚力量。
这背后是系统性思维:案卷审核的结果,必须第一时间反馈给负责指派的人员。审核人员每评完一个案子,都会写清楚:质量如何、问题在哪、整改情况怎样。指派人员据此动态调整律师“派案”优先级。
这样一来,质量不再是评查时的“事后账”,而是指派时的“指挥棒”。律师们也悟透了其中的逻辑:质量是“指挥棒”,更是“派案券”——案子办得越扎实,越能得到指派优先,这才是对受援群众最实在的负责。
用好激励杠杆,奖励不含糊
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出台《株洲市本级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办法》,根据市本级和省部级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实行办案补贴差异化发放。同时全面对标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标准,推行“一案一评查”“重点案件旁听”“一月一抽检”。刘律师说:“现在不仅有专业人员的全程深度指导,案子办得好还有额外补贴,我们更加有动力了!”
锦旗挂在墙上,更挂在他们心里。群众送来的不只是感谢,更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守牢案件质量这条生命线,把每一个案子办好、办实、办到群众心坎上,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中可感可触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