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被无故解除劳动关系,还遭遇找不到责任方的难题,劳动关系争议纠纷让当事人马某烦心不已。
2018年2月,马某入职石嘴山市的宁夏某活性炭有限公司,当年3月至2022年5月,由活性炭公司为马某发放工资。2022年7月起,活性炭公司通过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为马某发放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的工资。2023年3月,马某按照公司要求与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后,人力资源公司为马某发放当年3月至4月的工资,活性炭公司为马某发放5月的工资。2023年6月,活性炭公司无故解除与马某的劳动关系。马某与公司方就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多次协商没有达成一致,于11月向石嘴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审核后开通“绿色通道”指派律师承办案件。
法律援助律师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调取案件相关证据,确定案件代理思路,将活性炭公司与人力资源公司作为共同被申请人向辖区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经仲裁部门裁决:由人力资源公司向马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6139.16元,活性炭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聚焦进城务工人员群体,以解决农民工急难愁盼为核心,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农民工法律服务常态化,点亮农民工维权之路。2023年以来,全区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886件,为9015名农民工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8343.8万元。
实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工程,开展法律援助“八个一”专项行动和“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援助审批流程,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确保“一次办成”。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以及解决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纠纷等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提供法律援助异地服务,让农民工少跑路、快解难,努力做好农民工的暖“薪”人。
围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及时为用工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指导和帮助企业依法合规用工。联合地方劳动监察部门,全面审核辖区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确保其规范、合法、无争议,力求从源头根治欠薪。深入推行“援调对接+仲裁确认”“援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工作模式,全力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双向互动、无缝衔接、优势互补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利用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体“三大平台”和“宁夏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小程序,建立工业园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畅通农民工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分专业、分类型组建“农民工维权服务团”等法律援助人才资源库,深化“法援+”工作机制,联合公、检、法、人社、工会等部门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联动机制,按照案件进度进行分类处置,提供精准服务,推动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关口前移。及时做好农民工网络欠薪留言咨询解答、维权指引、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
广泛开展“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深入社会各个领域开展与农民工维权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农民工集中返乡、外出之际,针对外出农民工较集中的行业以及农民工自身特点,将法治宣传融入农民工的职业和技术培训中,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2023年以来,全区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600余场次,发放宣传品11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