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用法治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2-06-0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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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会生 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河南省是人口大省、粮食大省,夏粮产量占全国四分之一。近年来,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始终牢记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坚决扛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在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等方面,主动作为、守正创新,为河南省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立法引领,构建粮食安全制度体系

  粮食安全需要法治保障。河南省围绕粮食安全面临的问题,加强地方立法,打出制度组合拳。截至2021年年底,共出台有关粮食安全地方性法规11部、省政府规章3部,2022年又将《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持续用完善的法规制度保障粮食安全。

  围绕藏粮于地开展地方立法。出台《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压实各级政府责任,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出台《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推动高标准粮田规划与建设,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大对高标准粮田项目和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财政扶持力度;出台《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保障农田灌溉用水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严禁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超标污水、污泥。创新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地块规定了具体保护措施,建立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机制,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预警,保障粮食种植安全。

  围绕藏粮于技开展地方立法。为加强种子管理,出台《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明确省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良种选育、推广;出台《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引进、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应当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并应当使该资金逐年增长;出台《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鼓励开展基础性、关键性农业机械科学研究。

  围绕粮食安全重要环节开展地方立法。《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完善节水灌溉、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培育粮食产业集群,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修订出台《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首次把省、市、县三级政府储备纳入统一制度框架内进行规范,同时明确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地方政府储备运营主体和承储企业之间的关系,厘清责任,推动形成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粮食储备体系。

  二、坚持严格执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有效落实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河南省将粮食安全行政执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粮食安全战略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扎实做好粮食安全各项执法工作。

  聚焦耕地保护,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扛稳严守耕地红线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乱占耕地建房、强行毁田占地等问题实行“零容忍”。综合运用异地执法、公开通报、挂牌督办等举措,对非法占地问题高发、群众举报量多、舆情频发的地区,异地抽调执法人员开展“护田”行动,时刻对违法占地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树立执法权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聚焦种子安全,确保粮食高产丰收。以打好种业翻身仗为目标,全面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种子市场、肥料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侵权套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聚焦餐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深入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专项行动,严格规范农药兽药使用管理,密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参数,加大蔬菜、水果、水产品、畜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的监测力度,及时跟踪处置不合格产品,严厉查处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违规问题,从源头遏制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坚持精准普法,增强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

  保障粮食安全,不仅要重视粮食生产,而且要增强全社会的粮食安全意识,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成为全民共识。近年来,河南省将粮食安全普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河南省“八五”普法规划,努力提升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贡献河南智慧。

  持续增强领导干部的粮食安全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担负重要责任,增强领导干部的粮食安全意识尤为重要。在粮食安全普法中,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粮食安全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党中央对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功能定位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来抓,不断增强使命担当,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持续增强普通群众的粮食安全意识。通过持续普法,将粮食安全意识植根人民群众心中。借助“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载体,通过送粮油科普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军营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的消费方式,持续营造“爱惜粮食光荣、浪费粮食可耻”的浓厚氛围。加强青少年“重点群体”教育,通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设主题法治课,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珍惜粮食、远离浪费的良好习惯。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为载体,开展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农资打假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假冒伪劣产品识别能力。

  持续增强食品全链条从业人员粮食安全意识。按照大粮食观的要求,加强对相关生产者、经营者的普法教育,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扛牢生产、经营责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检验,不断提高食品质量,以适应不断升级的消费结构,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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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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