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法治日报丨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1-11-03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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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语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纲领和总遵循,产生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又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强有力指导作用。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一周年之际,本报从今天起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专栏,全方位多维度总结推介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指导实践,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上台阶的具体举措、生动实践和成功经验,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敬请关注。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一年将至。

  去年11月,在党的历史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个重要会议在京召开,这就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让全面依法治国有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由此开创。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会议精神被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业务工作重党建

  基层法治出新彩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在司法行政领域,加强党的领导就带来了显而易见的成绩。以基层司法所为例,统计显示,全国司法所平均每年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重大决策的法律意见建议21万条,协助制定规范性文件6.5万件,指导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17.3万件,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浙江、广东等地明确司法所承担基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职能,有效推动了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上海市深入推进司法所“开门办公、主动服务”,助力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复市;湖南省司法所服务落实“六稳”“六保”,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四川省司法厅联合农业农村厅推进司法所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

  全国司法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平均每年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661万件,直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80万件,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党的领导是分不开的。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相关负责人说,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加强党对司法所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司法所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司法所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我们坚持‘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切实加强司法所党建工作,全国司法所共有党员6.2万名,司法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司法所队伍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

  顶层设计已完成

  法治政府先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的一段时间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先后印发实施。

  至此,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有了具体的载体。在中国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王敬波教授看来,上述三者形成“一规划两纲要”的格局,是在“十四五”时期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顶层设计。

  其中,“法治政府是法治社会的引领者和示范者,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需要率先突破。”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伟东说。

  在江苏省苏州市,今年以来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就实现了更多创新。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围绕优化企业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探索创新,推出免罚轻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三张清单。

  一是“知道清单”事前指导合规。今年9月初,苏州在全国率先启动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编制工作,梳理监管中常见的企业高频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合规事项、常见违法表现、法律依据及违法责任、风险等级、合规建议、指导部门的条目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让企业提前“知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帮助企业强化合规意识、避免类似违法行为。

  二是“免证清单”事中减少环节。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力度,拓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化管理,向省司法厅报送市级拟实施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41项。

  三是“免罚轻罚清单”事后包容审慎。继2020年3月首发454项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后,于今年2月推出2.0版“免罚轻罚”清单353项。清单实施以来截至9月底,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执法“免罚轻罚”案件50831件,涉及金额14.06亿元。

  区域化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建设,也是今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呈现的一大新看点。10月26日,青苏嘉毗邻区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苏州举行。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浙江省嘉兴市司法局携手推动三地行政执法深度合作、协同发展,将持续在行政执法合作机制、区域行政执法协作、行政执法监督合作、行政执法保障等4个方面14项内容探索创新,加快形成三地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合作发展新局面,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关键少数来引领

  全面推进显成效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行政机关负责人平均出庭应诉率达41.8%,较上年增长10.4个百分点,其中山西、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等省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超过65%,安徽达到100%。“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有力带动了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2020年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纠错的数量同比下降11%,被法院判决改变的数量同比下降7.4%。

  值得注意的是,各级政府和部门推进会前学法常态化,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旁听法院庭审等各项活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和法治思维培养持续加强,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

  一系列令人欢欣鼓舞的变化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更加完善,“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在行政权力受到更多制约和监督的同时,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更大激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向前。

  法律法规规章等进一步完善,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坚持民主立法,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最大程度听取人民群众呼声,广泛凝聚社会各方面共识,已成立法常态。

  执法不断迈向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防止任性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刀刃向内”,监督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正在融入到司法实践,融入到每一个案件中。便民利民惠民举措进一步加大,一站式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上门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调解、网上质证、网上开庭等,为诉讼当事人便捷低成本参与诉讼、解决纠纷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和保障。同时,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公正司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全社会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明显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新风尚,法治正在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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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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