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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十大关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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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妇熊德明曾因一句请总理讨薪的大实话,引发了全社会关注欠薪问题。不仅是欠薪问题,还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问题,在我们这个社会里都时有发生。将于12月1日起实

施的由国务院发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高举捍卫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旗帜,以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规定了违法用工必须付出的法定代价。

用工单位应诚信重大违法将公开

  条例第22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诚信档案的建立,就是要对用人单位分类管理,对守法诚信单位给予鼓励,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促进其依法进行劳动管理,守法经营,这样做对提高其竞争力有益。

劳动监察有规矩调查限期九十天

  劳动部门要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实行监察。如何监察?条例第16条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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