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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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吕锡伟司长在全国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河北省政府法制办于10月中、下旬对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分两个组,由法制办张国钧主任和王桂海副主任分别带队。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抽查、与市政府主管领导交换意见的方式进行。现将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贯彻落实重庆会议精神 去年12月和今年8月,国务院及国务院法制办在重庆和郑州召开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以后,我省各级政府采取措施,积极深入地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使行政行政复议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为贯彻重庆和郑州会议精神,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充分认识到行政复议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思想认识有了明显提高,领导力度得到明显加强。一是层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重庆和郑州会议精神。为贯彻国务院去年12月召开的重庆会议精神,我省在今年1月24日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常务副省长付志方作了重要讲话,对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张国钧主任对行政复议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市县政府也相应召开会议,对落实重庆会议精神、加强复议工作进行传达和部署。今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在郑州召开全国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我省兴隆县作大会经验介绍。会后,根据我省市县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情况,为推广兴隆县的典型经验,组织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法制办主任在兴隆县召开了推动市县政府提高行政复议能力现场经验交流会,付志方常务副省长作了书面讲话,会上在进一步总结兴隆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了提高市县行政复议能力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行政复议基本知识。今年5月份,省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省级领导和省直厅级领导干部学习了行政复议的基本知识,为每人印发了行政复议专题教程,统一组织了行政复议专题知识考试,经阅卷优秀率达90%以上。石家庄、沧州等市政府在领导干部学法中都安排了行政复议法的专题讲座。三是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保定等市政府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市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推动了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四是解决实际问题,改善办案条件。石家庄、邯郸、沧州市政府为行政复议增加了专项经费,增加了办公用房,邯郸市为法制办配备了行政复议专用车辆。廊坊市香河县政府领导注重解决复议人员的实际问题,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亲自出面协调解决复议人员的家属调动问题,使复议人员安心本职工作。 (二)加强机构建设,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健全复议机构是关键。在重庆会议召开之后,我省各级政府重视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机构不健全的问题得到一定改善。为解决省政府本级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偏少的问题,省政府法制办已多次与省编办沟通,现正在继续协调。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想尽各种办法,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张家口市政府法制办与市编委联合发文,明确了县、区法制机构的规格和人员编制。保定市政府法制办由副处级直属机构升格为正处级后,今年新增设行政复议处,为复议处增加编制3名。秦皇岛市政府法制办原来办理复议案件虽然有专人负责,但没有设置复议科室,今年该市新设立了行政复议科,配备复议专职人员3名。邯郸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成立行政复议办公室,市级复议办不少于5人,县(市、区)复议办不少于3人。石家庄、唐山、沧州市政府法制办针对编制受限的实际,协调接收了文化程度高、年青有为的部队转业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工作岗位,使专职复议人员达到3人以上。承德市政府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县(市、区)法制办专职人员不得少于3人。定州市(县级市)政府年初为法制办增设了行政复议科,新招录2名具有法学本科学历的人员充实到复议工作岗位。 (三)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为适应复议案件增加的需要,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建立健全复议工作制度,使案件办理更加规范。省政府法制办对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进行了补充修订,将原来由省政府领导审批的不予受理决定书以及现驳回复议申请书、复议调解书等文书授权省政府法制办领导审批,减少了复议文书的审批环节,提高了复议工作效率。省政府法制办正在制定《河北省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拟在年底前出台施行。各设区市也修订完善有关行政复议制度。保定市政府法制办对2000年制定的复议案件审查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了《保定市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程序》。石家庄、邯郸、沧州、衡水市政府均制定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关程序规定,下发所属各县。廊坊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接待规范》。唐山市政府制定了《行政复议案件审批程序规定》。各市均建立了法律专家咨询制度、与法院沟通联系制度、行政复议热线咨询制度、网上申请复议制度、复议案卷公开查阅等制度。 (四)加强培训,提高全省行政复议人员的法律素质。根据社会矛盾纠纷增加、行政复议案件上升、复议队伍素质不够适应的实际情况,我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组织了对复议人员的各种培训。省政府法制办于今年7月份在秦皇岛举办了全省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重点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办案实务等内容进行了培训,邀请国务院法制办复议司的领导讲解了条例的基本内容,使复议人员进一步掌握了条例规定的精神,了解了复议工作新的发展方向。邯郸市政府法制办今年两次组织行政复议人员培训,请专家学者授课。石家庄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复议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物权法》培训班,全面提高复议人员法律素质。沧州市政府法制办为提高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组织各县(市、区)法制办主任到我省复议工作典型永年县参观学习。唐山、邢台等市政府法制办都组织了本市复议人员的法律培训。 (五)加大复议调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作用。《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出台后,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加大复议调解力度,确保行政复议“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特别是对于一些群体性、有影响性的复议案件,复议机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原则,积极调解,不留隐患,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的功能和作用。省政府本级今年以来复议案件调解率达到45%。沧州市做好案前、案中调解,对于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复议案件全部首先适用调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调解结案率达40%以上。石家庄市原来办理复议案件适用调解较少,《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件》施行后,他们转变观念,积极适用调解方式结案,今年办案调解率达35%。保定、邯郸、衡水市加大复议调解力度,调解率均在30%以上。 (六)加大指导与监督力度,确保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整体发展。重庆会议以来,我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能力的要求,加大了对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力度,使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一是下发文件,提出要求。今年1月23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07]5号),对各级党委、政府提出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八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二是总结先进典型,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复议工作的开展。省政府法制办领导亲自带人调研总结,推广树立了兴隆县、永年县、武安市、故城县等一批复议工作先进县。三是加强检查指导。今年除此次复议工作专项检查外,在我办组织的几次依法行政检查督导中,都把复议工作的检查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省政府今年召开三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省领导都对复议工作提出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对于各市、县提出的疑难问题,或书面答复,或电话答复。对于有的市、县或政府部门在复议工作明显违背《行政复议法》的情形,省政府法制办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四是加强全省复议人员的法律培训。五是利用各种机会,积极与市、县领导沟通,督促市、县政府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使部分市、县复议机构薄弱的状况得到加强和改善。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市、县级行政复议机构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省11个设区市中仍有1个设区市没有单独设立行政复议科室,县级政府法制办只有5个单独设置了行政复议机构,其他167个县级行政复议机构(或政府法制办)均挂靠在政府办公室内部,导致人员配备不到位或兼职较多,给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带来不便。 2.市、县级行政复议人员少、素质低。设区市每年办理复议案件多的达200件,少得也在50件左右,但设区市办案人员大多数为1至2人,只有石家庄市政府法制办配备了4名复议人员。县级政府法制办编制在4人以上的只占县级数量的20%,80%的县级政府法制办配备人员为2至3人,他们当中的复议人员均是兼职,没有专门编制复议人员,而且大部分兼职复议人员没有经专门的法律专科学习培训,法律素质较低,影响了案件办理质量。 3.市、县行政复议经费得不到保障,办案条件较差。虽然国务院和我省政府多次强调行政复议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但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发现,只有个别市、县将行政复议费用列入财政预算,有专项经费保障,绝大部分市、县没有单独列支。办公用房紧张、办案设备较差的状况普遍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1.继续抓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在抓好行政复议人员对复议法实施条例学习培训的同时,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实施条例的基本内容。 2.想尽办法,采取措施,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加大与人事编制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使复议机构不健全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变。并希望国务院法制办为加强基层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创造条件。 3.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有关配套制度。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逐步制定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调解制度、重大复议案件备案制度、表彰奖励制度等等,使复议案件办理更加规范。 4.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的指导与监督。针对复议机构、人员队伍现状,案件受理与办理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加强对下级复议机构的指导与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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