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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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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06年12月初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以下简称全国会议)的要求以及今年全国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的部署,我省于今年10月份对市、县两级政府近年来特别是全国会议以来行政复议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一次集中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各市、县政府及部门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积极通过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不懈努力。全国会议召开及中办27号文件下发后,全省各地认真学习,扎实采取措施,着力解决办案机构和人员与复议形势要求不相适应问题,大力加强规范化和能力建设,创新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行政复议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案件办理情况有明显起色。1-10月共收到向省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158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5件。其中依法告知75件,信访处理56件,依法受理27件。在依法告知的75件申请中,有6件为不服下级政府或部门作出的复议决定或不予受理决定,有6件属下级政府或部门应当受理的复议案件,有19件单独对规范性文件提起复议,有16件为不服信访部门的复查复核决定,涉及国土、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农业等方面。1-10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2件,其中维持的复议决定16件,因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决定终止复议的6件。受理的27件案件中,涉及土地、拆迁的17件,占62.96%,行政处罚3件,资格证2件,涉及到土地、建设、工商、交通、环保、劳动、人事、渔业、司法援助等行政管理领域。同时,接待来访500余人次,接听回答公民或单位电话咨询数百次。负责代理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起,尚在审理中。
  就全省情况看,2007年1-6月间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28件。其中,受理1702件,占收案总数的88.28%;不予受理119件,占收案总数的6.17%;作其他处理107件,占收案总数的5.55%。全省各级复议机关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358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的403件,占29.68%;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841件,占61.93%,作出撤销决定的40件,占2.94%,作出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19件,占1.4%;作出其他处理决定的55件,占4.05%。行政复议案件的类型仍然集中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执法频繁的热点领域,排在前五位的类别分别是:公安、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等自然资源管理、房屋拆迁和城市规划。案件的受理量出现一些新的变化,原本案件不多的较为发达的江南各市案件量有较大幅度上升,涉及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案件增多。如苏州市今年1-9月受理的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9%。无锡市2006年全年收到复议申请120件,今年1-10月就已收到125件。相反原来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的市,如淮安、南通等市出现案件下降幅度较大的情况。
  (二)行政复议工作机构的办案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一是市县政府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显增强。去年12月底省政府召开全省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会议和中办27号文件精神进行了统一部署。各市县政府十分重视并采取多项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第一,及时召开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第二,许多地方出台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或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意见,切实进行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三,普遍将行政复议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事项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二是行政管理相对人选择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国会议后,各市县政府及部门加大了对《行政复议法》特别是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媒体,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社会宣传行政复议制度。省政府法制办针对实施条例有关问题作了网上访谈,徐州市采取开辟专栏、专家访谈、法律咨询、案例评析等方式进行宣传,扬州仪征市利用答记者问、挂横幅等形式宣传,泰州市通过户外电子屏、电视台滚动字幕、挂横幅等方式宣传,省政府、苏州市、镇江市、淮安市在报纸开辟专版进行宣传,盐城射阳、响水、东台等地到广场街头进行答疑、散发宣传材料,无锡市固定每年9月29日作为复议宣传日,无锡宜兴市以政府公报形式登载实施条例,免费向公众发放,常州新北区编印行政复议案例评析在网上发布等等。通过宣传,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程度得到加深,运用行政复议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三是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度明显增强。全国会议后,我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充分认识到中央和国务院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视,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责任机制的建立,明确了行政机关在复议工作中的各项责任。行政机关一旦成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均能够认真及时提交答辩状,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办理案件,对复议决定坚决予以执行,对复议机关指出的问题及时纠正。
  (三)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许多地方特别是原先比较薄弱的地方在全国会议后行政复议队伍得到充实。如南京玄武区法制办由原先1人增加到7人,复议人员3人。一些省辖市也在稳步增加专职复议人员,如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处增至5人,苏州、无锡增至4人。连云港市也在最近分列了行政复议处和执法监督处,有了专职办案人员。二是办案经费和工作条件明显改善。省辖市及绝大部分市县均有行政复议专项经费,许多地方还新设立了规范的行政复议接待室、质证室、资料查阅室等专门场所,增添了投影仪、摄像机等办公设备。三是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分期分批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进行了轮训,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提升。
  (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实施条例除确立了行政复议的程序规则外,还根据行政复议工作实际规定了一些行政复议的工作制度,但较为原则。各市县政府从实际工作出发,根据实施条例规定,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创新,不断完善行政复议的相关配套制度。从检查结果看,各市县政府已普遍建立了行政复议受理、转送、实地调查、听证质证、集体讨论、重大案件报备等办案制度。另外,有些地方还创新了一些新的制度,如常州、盐城等市开通网上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制度,无锡市试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苏州常熟市政府印发了《行政复议基础工作和案件办理质量责任评查办法》等。这些配套制度的出台,使行政复议更具有操作性,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程序更加规范。
  (五)行政复议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各级复议机关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申请权,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997件,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告状难”的问题。很多地区和部门积极落实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告知制度,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都按规定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行政复议活动,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依法审查、公正裁决。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互相理解和信任,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从而使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得到较快提升。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根据全国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上郜风涛副主任提出的“检查工作要同推广典型经验、推广示范点结合起来”的要求,我们在此次检查过程中,在宣传、推广全国市县政府会议典型经验的同时,特别加强了对各地行政复议工作的总结,发现了许多好的做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机构建设上开辟新路径。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机构,而法制机构人员不足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一直困扰着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如何有效的解决这一难题,各地有着不同的办法。盐城市、镇江市在经过多方面努力后,由市编委发文明确各县级政府法制办为正科级建制,其下统一设立行政复议科室,科室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淮安市在行政编制紧张的情况下,市政府研究决定采取多种方法解决复议机构人员紧张的状况,下硬杠杠确保100万人口以上的县级政府复议机构要配足7名工作人员,50万人口以上不足100万人口的配足5人,不足50万人口的至少3人。目前正在探索实行人事代理的方式,从应届大学生、研究生中招聘一批学习、研究法律的优秀人才,先充实到行政复议队伍中来,再逐步解决他们的编制问题。还有些市则通过重点突破的方式,选择复议机构人员相对较少的县级政府逐个解决,一步步推进。
  (二)在畅通复议渠道上下真功夫。全国会议后,各地各部门都将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加大对人民群众行政复议申请权的保护力度,疏通进口、敞开大门,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受理难的问题。如南京市通过五项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一是在行政执法中严格落实告知制度,明确赋予行政相对人复议申请权。将行政机关的复议权告知义务列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之一。二是依法适用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同方式,拓宽受理渠道。明确要求复议机关对口头申请复议的要认真记录,及时受理。同时,还开办了行政复议网上受理业务,目前已受理了5起网上行政复议申请。三是规范复议转送制度,出台了《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办法》,对转送期限、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四是加强对行政复议受理的监督。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已针对3起下级机关应当受理而没有受理的行为作出了督促受理决定。五是加强行政复议机构与信访、监察部门的沟通,理顺衔接程序。南通市在行政接待中心设行政复议专门接待窗口,委派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值班,解答复议问题,方便群众咨询和提交材料,并免费提供复印、电话和电脑查询。南通海门市还与电信局合作,建立起行政复议声讯台,为复议机关与群众的及时沟通建立起新的平台。泰州姜堰市在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前夕,以文件形式要求执法机关正确告知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并对辖区内行政文书作了梳理和修改。
  (三)在落实“定纷止争”上动新脑筋。宿迁泗阳县政府为拓宽行政复议渠道,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复议诉求,2007年2月始,以新袁镇、王集镇和县城所在地的众兴镇来安社区三个中心镇区为依托,设立行政复议流动站,在三个乡镇的社会矛盾调解中心悬挂“泗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流动站”牌匾,由县政府法制办派人巡回办案,把行政复议送到乡镇街头,使农民群众不出集镇就能打复议官司。为了达到合理均衡全覆盖,泗阳县政府还提出了行政复议流动站“四明确”的运行机制。即明确人员、明确时间、明确任务、明确地点。要求相对固定的行政复议人员,每月必须不少于一次走访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掌握乡镇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加以指导。办案相对固定在行政复议流动站,也可选择离当事人最近的村(居)委会举行,真正做到从当事人出发,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公开公正化解矛盾,真正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徐州市实践“定纷止争,案结事了”采取事前风险告知、事中解释说明、事后解答释疑的做法,从行政复议办案的各个环节钝化和化解矛盾。南京浦口区坚持多策并用,“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充分尝试“协商、调解”办法,始终把复议工作作为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改变过去文来文往的现象,坚持实地调查,上下沟通,对群众难以通过复议解决的困难,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避免了多起上访事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在延伸工作机制上作新探索。行政复议实践中,由于案情复杂或其他因素,部分复议案件办结后实际问题并没得到真正解决。为了能够通过行政复议彻底解决当事人反映或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连云港市政府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延伸机制,建立“四卡一书”制度,即便民服务卡、权利义务告知卡、终端反馈卡、跟踪监督卡和《行政复议工作建议书》。便民服务卡和权利义务告知卡是在行政复议前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复议过程各项权利制成卡片广泛告知。终端反馈卡、跟踪监督卡是在行政复议办结后由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办案过程和结果的意见予以反馈以及复议机关对通过复议解决问题情况的跟踪监督。《行政复议工作建议书》则是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较多的部门、领域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发现带有普遍性问题的,及时发出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泰州市政府为有效实施层级监督,不简单就案办案,而是将法制局、“市长信箱”、信访局、法院行政庭联动起来,保持信息互通,监督对接,及时掌握相关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违法和不当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查纠活动。
  (五)在复议监督上创新办法。无锡江阴市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大复议指导监督力度,想方设法,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效地保证行政权正确行使、阳光运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江阴市通过制定《法治政府三年规划》,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评议考核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随后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行政执法投诉办法》,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保证公众投诉、咨询、意见和建议得到及时反映、办理和答复,切实加强了监督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还建立行政复议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复议工作人员和有关执法人员在复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的行为,及时追究其责任,树立行政复议的权威,让百姓看到行政复议机关纠错的决心和力度。同时,加强了与法院的联系和沟通,定期交流、通报执法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和案件移送情况。建立了法律文书交换制度,实行行政复议决定文书与法院行政裁判文书相互交换,全面、即时掌控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情况,及时监督和纠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南通市在纠正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努力查找下级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发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向单位发《行政复议建议书》,将个人交纪检部门处理。南通启东市2006年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中,被确认违法或被撤销案件的单位涉案执法人员或分管领导移送纪委监察局追究过错责任,共12人分别受到警告、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行政复议工作目前仍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表现在领导重视程度差异较大。通过检查我们发现,行政复议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地区和地区间,同一地区的市县之间都存在不平衡的现象。这一问题典型反映在复议案件的受理量上,如镇江市有的辖区年受理量在60件以上,而有的辖区全年仅受理1-2件。追究深层次的原因,仍然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平衡问题。领导重视的,行政复议工作就开展的顺利,行政争议在行政程序内的化解程度就高。二是省辖市区一级政府复议机构建设亟待加强。相对县而言,目前省辖市区一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还比较薄弱,我省尚有7个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未配专职人员。三是办案力量仍显不足。人手紧,办案力量不足是行政复议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我省虽然已采取各种措施,使这一问题有了较大的缓解,但由于行政复议申请量逐年增加,有的地方人均办案量是法院行政庭人均办案量的两倍甚至数倍,人手不足问题依然突出。以较大市徐州市2006年度为例:徐州市中级法院行政庭9人,全年办案240起,人均27起;市法制办复议处专职2人,借调1人,全年受理复议案件122起,人均41起。市法制办还负责案件立案、监督执行、档案管理等工作,并在20起应诉和复议案件中充当政府委托代理人办案。2007年1-9月,全省省辖市政府共受理复议案件737件,专职办案人员38人,人均办案19.4件,同级法院人均办理一、二审及国家赔偿等案件15.1件。省政府法制办复议处目前有专职办案人员5人,而省高级法院行政庭人数已达19人。
  四、建议与意见
  (一)一是加强宣传。要上下联动,努力优化加强复议工作的环境。要广泛而深入地宣传行政复议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解决行政争议的功能,争取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二是加强考核。要科学建立案件评价标准和工作考核标准,将行政复议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系统。三是定期通报。建议国务院法制办要将各省市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受理案件、应当受理而未受理情况进行通报。
  (二)创新引进人才和用人机制。细化行政复议工作岗位,多层次、多种类地扩充复议人员队伍。优化复议力量配置,打破部门之间复议工作量严重不均的现状,探索和研究行政复议人力资源的共享方式,科学配置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建议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政府集中统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试点,探索政府领导、法制办具体负责的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办理体制。探索建立复议应诉工作人员配备制度,建立配套的、有别于一般公务员岗位的人事制度,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专门的、相应较高层次的岗位,以利于多年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的发展和干部队伍的稳定。要建立吸引、留住人才的机制,从实际出发,切实制定好一线复议办案人员的岗位津贴政策。
   (三)要着力增强复议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要将培训法定化、规范化、定期化。建议建立类似法官培训制度的模式,将对新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更新培训列为年度考评内容。组织开展行政复议理论研究与实务研究成果评比,交流和展示研究成果。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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