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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2010年公务员考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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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0年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务员考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人员

  参加我办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名单,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告为准(详见《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二、有关材料提交和准考证领取

  参加考试前,考生需向我办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以上材料审核合格后,考生可以领取准考证。

  材料提交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生请于3月1日至3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00,到国务院法制办办公楼三层343办理(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9号)。

  三、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安排

  详见一:《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工作安排》

    二: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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