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关于请省(区、市)政府法制办提供相关数据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中心拟于2009年10月19日-10月30日对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进行正式评估。为了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提高绩效评估工作的质量,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制办于10月19日前提供相关数据(具体内容已经发到各省(区、市)法制办邮箱)。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

                       2009年10月14日  

】 【打印
【相关报道】

首页 |
机构职能 |
新闻中心 |
法规快递 |
地方信息 |
法制监督 |
行政复议 |
机关工作 |
专题专栏 |
在线互动 |
网站地图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55178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最佳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