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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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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国务院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09年3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修订草案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zlss@chinalaw.gov.cn

  

                                 二○○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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