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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騋委员:立法规定开发式的“造血”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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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北京3月10日讯 记者陈丽平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执行副会长林嘉騋近日提出,应尽快为扶贫事业立法。

  林嘉騋说,加快扶贫事业立法已经是社会各界呼吁多年的一个问题。“在制定这一法律时,应该分清政府、民间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等这些主体各自的方向、权利和义务。”林嘉騋委员告诉记者,“比如,政府应该在资金倾斜、政策引导等方面加大投入,其他一些职能应让民间组织来执行。同时,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也应该参与进来,为扶贫开发出资出力。民间资金和物力是非常庞大的,可以弥补财政不足。”

  林嘉騋委员提出,扶贫立法的第二个重点,是应该规定扶贫事业应倾向发展开发式的“造血”扶贫,并强调产业扶贫的重要性。要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式扶贫,让偏远地区和相对贫困地区的劳动人民利用本地和外来的资源,通过自己双手的努力创造美好的家园。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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