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祺华委员: 立法应当征求执法对象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法制日报北京3月9日讯 记者辛红 “近几年来,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之间的矛盾冲突屡见报端,我认为深层次的原因是部门立法。”全国政协委员、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段祺华今天在剖析近年来的执法冲突事件时建议,“今后政府部门立法过程中,应增加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的听证程序。” 段祺华委员表示,有的行政机关在起草法规草案时通常较少考虑未来执法对象等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受到执法对象或明或暗地抵制,损害政府的执法公信力。 他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要改进执法部门的执法方式,大力提倡“文明执法”、“人性执法”,更要从源头上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他建议,对于涉及广泛社会群体利益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强制增加立法过程中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的听证程序;同时,应当尽可能地以列举的方式规定哪些利益相关方应被邀请参加听证。 “只有那些反映并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规定才会具有最好的社会公信力,也才会得到最好的执行。”段祺华委员说。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