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风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强科技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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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科技法制高峰论坛暨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郜 风 涛 (2008年11月18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有机会与科学技术法学界的同仁们一起,纪念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成立20周年,并就中国科学技术法制问题进行研讨,我感到很高兴。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代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也代表曹康泰主任,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革命力量。发轫于上个世纪中叶的新科技革命及其所带来的科学技术的重大发现、发明和广泛应用,推动了世界范围内生产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观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也引起了全球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以及经济格局、利益格局和安全格局发生前所未有的重大变化。进入21世纪,世界新科技革命发展的势头更加迅猛,正孕育着新的重大突破。在世界新科技革命推动下,知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国民财富的增长和人类生活的改善越来越有赖于知识的积累和创新。科技竞争成为国际综合国力竞争的焦点。 科学技术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持。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科技法制建设。改革开放30年来,在我国科技界和法律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科技法制建设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先后制定了《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以及《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专门的科技法律、行政法规;公布施行了《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行政法规;现行《合同法》吸收原有的《科学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对技术合同作了专章规定。此外,有关部门还依照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可以这样说,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涵盖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和保护知识产权四大领域的门类比较齐全的科学技术法律制度。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对《科学技术进步法》进行了修订,从而揭开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科技法律政策的新篇章。 现代社会,科技与法律结合得日益紧密。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总是不断为法律的发展提供新的命题,考验着法律人的智慧;而法律的发展,也必须适时回应科技发展提出的新挑战,烙下科技发展个性鲜明的印记。因此,有人形象地说,18世纪之前的法律,是风车与磨盘时代的法律;19世纪的法律,是蒸汽机时代的法律;20世纪的法律,是电器时代的法律;21世纪的法律,将会是信息与生物技术时代的法律。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从我国发展的战略全局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缓解能源资源和环境的瓶颈制约,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人口健康和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需要坚实的科学基础和有力的技术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及时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提出了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并要求完善鼓励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法制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市场环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加强科技法制建设,进一步发挥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大作用,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科技法制建设,必须认真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继续完善科技法律制度。科技立法是科技活动的制度基础。要根据科技法制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时制定、修改科技法律,进一步完善科技法律制度,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法律保障;要针对科技法律制度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加强对有关法律规定的解释,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要广泛吸收专家、企业、行业协会参与立法,增进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立法质量。 第二,要坚持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当前,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科技法律制度的实施工作:一是要严格执法。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维护企业和科技人员的权利,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规范执法。要强化对科技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塑造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质量,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科技行政执法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特别是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层级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四是,要强化责任。要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第三,要加强科技法制理论研究。一是要遵循科技发展的内在规律。科技发展有其自身规律,要注重从全局上、发展上和本质上把握科技发展的规律,研究解决科技发展中带有普遍性、共同性的问题。二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理论只有与实践相结合,才有生命力。科技法制理论研究,必须紧紧围绕我国科技发展的实践,研究新情况,回答新问题。要根据科技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研究课题,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从国情出发,坚持从科技发展实践出发。同时,又要充分关注国外科技法律制度和理论的最新发展,大胆借鉴国外科技法律制度中好的做法。科技法制理论研究,既不能落后于时代,也不能脱离现阶段国情。三是要突出理论研究的重点。科技法制理论研究既要统筹兼顾,也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问题展开研究,务求实效,要注重研究解决制约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制度性、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四是要注重理论创新。实践永无止境,理论也应当不断创新。科技法制研究实践性很强,需要不断总结实践经验,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使科技法律制度设计更加符合国情,更加符合社会转型时期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满足党和政府以及广大科技工作者对科技法律制度的期待。 同志们,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正在向实体经济蔓延,经济减速从发达国家向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迅速传导,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日益显现,我国正面临着前所未有战略机遇和挑战。西方著名学者门施通过现代统计方法指出,技术创新是经济发展新高潮的基础。金融危机的根源之一是缺乏新的技术革命的支撑,而不只是金融领域内的问题。在全球金融危机面前,我们需要冷静分析我国经济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以科技为经济增长引擎,“转危为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步伐,并切实加强科技法制建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为国务院领导在法制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做好科技法制工作是我们的基本职责之一。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聚集了一大批我国优秀的科技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为我国科技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当前的科技法制建设中大有可为。我们诚挚地希望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及各位专家、学者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继续给予我们有力的支持,为我国科技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 最后,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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