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政府信息目录如下: (一)已经制定的行政法规和与政府法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性文件。 1.行政法规; 2.与政府法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性文件。 (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情况。 3.地方性法规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情况; 4.地方政府规章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情况; 5.部门规章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情况。 (三)申请行政复议须知。 6.向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条件、受理范围、办理程序、申请期限。 |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