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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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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政府信息目录如下:
    (一)已经制定的行政法规和与政府法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性文件。
    1.行政法规;
    2.与政府法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性文件。
    (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情况。
    3.地方性法规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情况;
    4.地方政府规章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情况;
    5.部门规章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情况。
    (三)申请行政复议须知。
    6.向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条件、受理范围、办理程序、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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