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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民省政府为《河北省涉外规章选编(中英文对照本)》首次发行举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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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下午,河北省人民政府在河北会堂举行了《河北省涉外规章选编(中英文对照本)》(1990--2004)首次公布发行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崔长征同志出席并讲了话,省政府法制办巡视员李文泉同志对译审编辑《规章选编(中英文对照本)》作了说明,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志毅同志应邀出席,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还有省政府有关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及法规处长、译审专家代表以及新华社河北分社、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法制日报、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河北青年报、石家庄日报、燕赵都市报、燕赵晚报、现代物流报、香港文汇报、河北电视台、河北电台、石家庄电台、长城在线等十多家新闻媒体的朋友。
    崔副秘书长在讲话中阐述了搞好政府规章翻译审定工作的重要意义,介绍了我省为做好此项工作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对省政府法制办的译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明了今后一个时期规章译审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李文泉巡视员在做情况说明时谈了法制办对承担规章译审工作的认识,介绍了法制办为开展此项工作所采取的方法和步骤,并对有关方面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帮助表示了感谢。
    搞好政府规章翻译审定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开展规章译审工作,是对外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政策,推动我省对外开放工作的有力措施。随着我省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商在我省的投资与日俱增,其他方面的交往也在增多,对我省政府规章的关注和了解已成为他们的迫切需要。其次,开展规章译审工作,是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所做的郑重承诺,是关系我国履行WTO透明度原则的重要一环,也是我省政府履行WTO规则的一项义务。我省正式公布发行《规章选编》,能够让外商一目了然地了解我省涉外规章、政策、管理措施和行政审批程序等方面的法制建设状况,有利于增强外商投资信心,为外商投资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第三,规章译审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搞好规章译审工作,能够将政府的行政行为在更大范围内公开,有利于建设公开、透明政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更好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和省对政府规章翻译工作非常重视。国务院在国办发〔2003〕10号文中明确要求,各地要提高对做好规章翻译审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扩大对外开放和履行我国对外承诺做好工作。为做好我省规章译审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省政府规章英文正式译本翻译审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由省政府法制办负责省政府规章译审工作,并要求抓紧培养、招调精通法律、英文的专门人才,确定专门机构并配备人员承担译审工作,确保准确、及时地提供省政府规章英文正式译本。
    省政府法制办在承担这项工作后,认识高,起步快,并初见成效。法制办领导班子一致认为,省政府规章翻译审定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技术性极强的重要工作,译审工作质量的高低,不仅反映了政府法制工作作风和工作水平的状况,而且将直接影响到社会各界特别是法律界和各类涉外市场主体能否准确地理解我省政府规章的各项规定内容,从而能够依法规范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政府法制工作应对入世,走向世界,为对外开放服务,为河北更快更好地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做好此项工作,保证翻译的质量,法制办精心研究译审工作方法,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学习、借鉴国务院法制办和兄弟省、市成功经验。他们选派具体从事译审工作的同志到国务院法制办、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和天津市政府法制办考察学习,学到了方法,开阔了视野,理清了思路,提高了信心;二是精心筛选翻译内容。为了保证省政府规章英文译本内容的稳定性,法制办集中对2004年底以前公布的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审查,精选出涉外内容较多、且近期不进行修改的规章21件,确定为第一批翻译对象;三是组织一支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相对稳定的译审队伍。在省政府领导、省编办、省人事厅的支持下,法制办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名既有英文翻译能力、又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硕士研究生,作为法制办的基础骨干。又从省内部分高等院校和有关单位遴聘了19名专家教授参与政府规章的翻译审定工作。同时,还请天津市法制办的有关译审专家担任我们的译审顾问;四是完善译审工作程序。法制办研究起草了《河北省政府规章翻译审定暂行规定(草案)》,规定了初译、一审、部门核校、二审等必需程序和每一环节的完成时限,明确了责任和奖惩措施,使译审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五是强力培养基础骨干。针对3名新招聘同志学历高、但缺乏译审工作经验的实际,译审处下大力抓基础骨干的培训,一是选派一名同志到国务院法制办外事译审司译审处进修学习。二是让他们自己独立翻译几件规章,而后与专家译稿相对照,学习吸收专家的长处和技巧。三是让他们利用各种机会主动向专家们请教,不懂就问,不会就学。近一年来,他们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努力钻研,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不仅圆满完成了译审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而且译审能力和业务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为下一步独立开展译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六是精益求精确保译审质量。为保证该《规章选编(中英文对照本)》的质量,译审处不仅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组织专家进行了初译和一审,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了核校。之后,邀请了兄弟省市多年从事译审工作的专家进行了二审。在此基础上,又聘请两名水平较高的专家统揽全稿进行了通篇终审。交付印刷前,由专业校对师对规章中文稿和英文稿进行了校对。为保证印刷的质量,他们从考察的七家具有外文印刷能力的印刷厂中择优选择了印刷厂家。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努力,有效地保证了《河北省涉外规章选编(中英文对照本)》的翻译审定和出版工作的质量。
    我省第一部《涉外规章选编(中英文对照本)》正式公布发行,标志着我省履行入世承诺取得重要进展,为我省今后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译审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但也必须看到,这次《规章选编》的公布发行,只是我省政府规章译审工作迈出的第一步,搞好政府规章译审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法制办还要对2004年底以前公布的省政府规章,在清理修订基础上进行全面翻译;对2005年公布的省政府规章正在组织翻译,计划在明年初公布发行《2005年省政府规章中英文对照本》;从2006年起,按照公布一件即开始翻译一件的原则,在规章公布之日起90日内完成翻译工作,并对外公布英文正式译本。
    崔副秘书长最后指出,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政府规章译审工作,省政府法制办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把规章译审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件大事来抓,建立健全适合我省情况的译审工作制度和译审工作程序,搞好译审专家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为做好译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单位要做好《规章选编》的发行和宣传工作,在对外交往中应注意使用正式的省政府规章英文译本,并要上网全文公布译本内容,以方便外商和国内外各界人士查阅。在政府规章译审工作中,省政府法制办要进一步发挥好牵头指导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译审专家要大力支持,力促我省政府规章译审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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