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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2009年公务员考录专业笔试和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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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09年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办公务员考录专业笔试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笔试和面试人员

  参加我办法制司职位专业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名单,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告为准。

  二、有关材料提交和准考证领取

  参加考试前,考生需向我办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以上材料审核合格后,考生可以领取准考证。

  材料提交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生请于2月9日至12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00,到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人事处办理(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9号)。

  三、专业笔试和面试安排

  专业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为2月13日至16日,具体安排在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专业笔试和面试地点为国务院法制办机关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9号)。

  联系人:张军、律磊

  联系电话:63094443、83084736

  电子信箱:rsc09@chinalaw.gov.cn

  传 真:83085492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事司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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