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2005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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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监督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团结协作,负重进取,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地方立法、政府法制监督、行政复议应诉、法制宣传培训、仲裁法律制度推行等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文明洛阳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高度重视,扎实工作,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从今年1月开始,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局认识到位,组织周密,措施得力,紧紧围绕“提高素质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确保取得成效”的目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局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深入发动,提高思想认识。我局始终把思想发动作为学习教育活动的首要工作和重要环节,通过召开会议动员、组织开展讨论、观看录像、进行演讲比赛等形式,做到教育每推进一步,思想发动就跟进一步,确保了思想发动充分,学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抓形式创新,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召开各种会议、配置专用学习记录本、设置学习园地、在办公区张贴宣传标语、编发简报、举办演讲比赛等形式,在全局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是抓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真抓实学,创新形式,抓住集中学习、广泛谈心、征求意见建议、党性分析、制定整改方案等关键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坚持开门教育,始终把促进工作解决问题作为重点。 四是抓领导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带好头、领好路。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讨论和各种活动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好的,自己做得更好,以实际行动带动了学习活动的开展,形成了认真务实的学习风气。 五是抓联系实际,促进工作开展。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局始终坚持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学习促进工作开展,以工作检验学习效果,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困难,科学安排学习和工作,加班加点,完成了《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洛阳市人事争议仲裁条例》、《洛阳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和《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的论证和审查修改工作;起草了《洛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5-2009年五年规划》等有关材料,完成了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动员大会的筹备工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3件、仲裁案件28件,有效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编辑《洛阳市人民政府公报》4期、《洛阳政府法制》简报5期,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积极努力。 六是抓边学边改,注重活动实效。牢牢把握“关键是取得实效”这一根本要求,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实际,实事求是解决问题。有条件的立说立行,马上改;暂不具备条件的,制定整改措施,列出计划,限期改。我局积极主动、不走形式、真抓实干、力求实效的态度和作风自始至终得到了市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作为全市七家代表单位在中组部来洛调研座谈会上介绍了经验。 据不完全统计,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我局共召开局领导小组会议30余次,党小组会议15次,谈心260余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50余份,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11次,编发简报20期,制作宣传板块3个,拍摄照片数千张,在《洛阳政府法制》、《洛阳市人民政府公报》、洛阳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等刊发文章数10篇,撰写、上报各类材料100余篇、20余万字,确保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我局党员素质明显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宗旨意识明显增强,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团结实干的氛围更加浓厚,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有效促进了业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周密组织,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2005年,我局紧紧围绕贯彻实施国务院《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个中心,着力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规划,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5-2009年五年规划》(洛政〔2005〕73号),确定了我市今后五年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12个方面55项具体工作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责任单位和部门,为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性文件。 二是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市委副书记、市长李贵基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和市政府秘书长白志刚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和市监察局、法制局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局,负责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为贯彻实施《纲要》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印发文件,提出明确要求。7月7日,为市政府起草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5―2009五年规划》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洛政〔2005〕75号),对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布置,《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将贯彻落实《五年规划》,作为今后五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抓实。 四是召开大会,动员安排部署。7月1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动员大会。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余兴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出席大会并讲话,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政府法制局局长宋莉作工作报告,对全市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为推动促进工作开展,9月2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吴中阳对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对全市工作进行回顾总结。会议还对领导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推动和促进了全市工作的开展。 五是表彰先进,进行督促检查。对2001年以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偃师市政府等50个先进单位和张振涛等98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同时,建立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印发文件、业务指导、通报情况,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收到了良好效果。 六是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通过对我局中层以上干部、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和全市8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纲要》、宪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以人为本,立法为民,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根据2005年立法计划的安排,审查办理地方性法规项目6件、行政规章项目19件、市政府领导批办的规范性文件项目3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要求对29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完成了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2005年的地方立法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结合实际,突出地方特色。2005年,审查办理了《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洛阳市人事争议处理条例》、《洛阳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洛阳市洛浦公园条例》、《洛阳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渠道管理条例》等6项地方性法规;审查办理了《洛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洛阳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洛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洛阳市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洛阳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暂行规定》《洛阳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洛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洛阳市一日游管理办法》等19项行政规章。上述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体现和反映了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特殊性,为构建和谐文明洛阳提供了政策法制保障。 二是特事特办,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2005年上半年,我局克服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工作任务矛盾突出的困难,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在一周内连续召开五次座谈会,广泛征求有关方面对《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洛阳市人事争议处理条例》、《洛阳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的意见,完成了论证修改和审查工作,并及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保了这四部法规顺利出台,为我市防治大气污染、解决人事争议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同时,还加班加点,参与完成了《洛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规定了市政府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对于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是严格标准,做好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2005年,共审查市政府领导批办的规范性文件32件,这些文件涉及煤矿安全监督、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质量立市实施意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繁荣房地产市场、“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加强科技创新环境建设、市属企业关闭财务管理、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解禁燃放烟花爆竹、旅游产业发展等各个方面。我局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避免了违法和不当的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有效地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和政令的统一。 四是认真清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第二阶段清理工作。经过清理,保留行政许可事项63个,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个,清理结果于1月24日以洛政公〔2005〕1号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根据国务院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我市现行有效的58件行政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13件,部分修改12件,全面修改6件,审查后继续保留27件,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 五是健全机制,加快推进地方立法民主化进程。按照立法程序,在审查、修改法规规章草案中深入调研,通过发函、网上征求意见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完成了市政府立法顾问的换届工作并注意充分发挥其作用。对立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邀请立法顾问参与讨论、进行论证,进一步推进了我市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对于重大的、涉及内容广泛的立法项目,通过组织召开局业务会的形式,进行讨论、论证,确保了地方立法的质量。 四、完善机制,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 一是充实内容,改进办法,对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进行考核验收。今年,我局根据《纲要》“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的要求,对市政府2003年起实行的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行充实完善。将行政许可法和《纲要》的贯彻实施情况列为依法行政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今年元月,市政府组成四个考核组,分别由副秘书长带队,我局派员参加,对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和认真的考核考评,综合评定出先进、达标和不达标单位,并以市政府文件向全市通报,在全市触动深,影响大,效果好。 二是精心筹备,部署实施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按照8月30日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要求,开展了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各项工作。9月27日,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到会作重要讲话,对换证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法制局对换证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10月中旬以来,又5次下发文件、3次召开会议,及时指导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经过培训考试考核和审查,确认审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人员606人、行政执法证件人员8376人,已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批准。 三是清理规范主体,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和人员编制,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进行重新审查认定。经过审查,清理不适格行政执法主体33个,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300余名,进一步净化了行政执法队伍。 四是严格制度,严把政策出台关。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要求,共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03件,基本遏制了行政机关利用文件擅自“扩充权力”,违法设置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现象,有效规范了机关的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是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法律法规和专门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还协调处理执法争议和涉法事务30余起,较好地发挥了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五、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继续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 2005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0件,依法受理100件,已审结92件。其中维持64件,占69.6%,撤销16件,占17.4%,撤回9件,占9.8%,以其他方式结案的3件,占3.3%。公民作为申请人的70件,占70%,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申请人的30件,占30%。被申请人为县(区)级政府的69件,占69%;被申请人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的31件,占31%。案件主要涉及土地管理、劳动教养、环境保护、园林、城市建设、房产管理、地震、农业、卫生、公用事业等领域。我局还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案件2件,其中维持1件,正在审理1件。为了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责,我局作为市政府复议机构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创新方法,提高办案效率。继续坚持“形式服从内容”的复议案件审理原则,对不同案件采取不同的审理方式。对简单的复议案件,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审理,这类案件共50件,占54.3%%;对土地确权案件,采取深入现场,实地调查的方式审理,这类案件共32件,占34.8%;对重大疑难或争议较大或当事人情绪较大的复议案,采取《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意见,以召开复议案件调查会的方式进行审理,这类案件共8件,占8.7%。 二是规范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制定了从接待、立案、审理到应诉的多项规章制度。坚持“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句亲切问候,一心解决群众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热情接待并为行政复议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60人(次)。严格复议案件流程管理。根据案件在审查过程的不同阶段,对案件审查期限进行跟踪,对案件审查实行全面管理,以做到阶段明确,责任明晰,措施到位,保证每一起案件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和工作效率。按照档案法的要求,对2005年的行政复议案件卷宗进行整理,健全立案、受理、审理、统计等相关文书台帐制度,按规范对有关资料进行归档,提高复议工作规范化程度。 三是调查研究,加强对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的指导。结合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针对当前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复议案件报表的总结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动态趋势;结合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对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六、精心组织,拓宽渠道,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2005年,我局不断创新方法,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良好氛围。 一是认真组稿,做好《洛阳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工作。按照“宣传政策,传达政令,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要求,及时刊登我市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文本和领导重要讲话等,向社会公开政府重大决策,为各界提供政策咨询。同时,采取措施,提高插图和封底文字图片质量,进一步增强了宣传效果。在编辑校对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全年编辑并及时发放《洛阳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未出现任何重大质量事故。 二是精心选题,编好《洛阳政府法制》简报。全年共编辑《洛阳政府法制》简报17期,近百篇文章,及时刊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探讨依法行政实践中的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依法行政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使《洛阳政府法制》简报成为了宣传树立我市政府法制机构形象的平台,传播信息、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重要载体,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三是拓宽渠道,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力度。除继续利用《洛阳日报》、洛阳电视台等我市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外,加大了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办的《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的宣传力度,全年刊发各类稿件50余篇,截止目前,共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刊发稿件144篇,在全国省级和较大的市政府法制机构中排名靠前,进一步宣传树立了我市政府形象,扩大了我市在国内的影响,指导和促进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四是周密组织,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分级对全市8982名行政执法人员、606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七、认真筹备,积极工作,完成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准备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省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37号文件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政办〔2005〕92号)要求,认真筹备,积极工作,完成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做好人员准备。组织局中层以上干部和全市法制机构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内涵和要求,同时,参考借鉴郑州等兄弟城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进行深入讨论,提高了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二是动员部署,做好思想发动。9月2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政府法制局局长宋莉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之后,我局还多次召开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会议,下发有关文件,进行督促检查,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三是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洛阳市人民政府公报》和《洛阳政府法制》刊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有关领导讲话、外地经验和做法等,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宣传,推动和促进了全市工作的开展。 四是制定方案,起草有关材料。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在参照全国兄弟省市的做法,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几易其稿,研究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洛阳市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后,即可下发实施。 五是建立联系点,发挥示范作用。为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执法理念、制度制度、执法方式的创新,引导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健康发展,研究确定了偃师市、伊川县、宜阳县、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劳动局等单位作为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点联系单位。通过对重点联系单位的培育和指导,以点带面,带动工作的全面开展。 八、加强指导,构建网络,促进洛阳仲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05年,进一步加强对洛阳仲裁工作的指导,通过大力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改善办公条件等措施,使仲裁事业继续得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受理案件数量翻番。2005年,共受理案件218件,标的额6822.35万元,与去年相比,受案数量实现了翻番。审结案件126件,标的额约3698.16万元,和解调解率、快速结案率超过50%,自动履行率达90%以上,基本达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在已审结的案件中,被裁定撤销和不予执行分别为2件和1件,不到案件总数的3%。与去年类似,受案类型仍集中于购房买卖及购销合同纠纷,约占受案数量的一半,其他案件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租赁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医疗纠纷及涉外合同纠纷等。 二是以人为本,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利用仲裁当事人可自愿选择仲裁员的特点,对社会影响大和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集团案件,做好调解和解工作,公平、合法、合理地解决问题,化解纠纷,消除对抗,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满意,产生了较好社会影响。同时,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意愿,合法运用仲裁规则,简化办案程序,对二十余起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充分发挥了仲裁高效便捷的优势。 三是宣传活动形式多样,效果显著。通过在牡丹花会经贸洽谈会、高新技术博览会、春秋房地产交易会、“3.15”消费者维权日、妇女维权宣传日等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进行集中宣传;利用《洛阳仲裁》反映工作动态,发布仲裁信息,刊登仲裁法规、文件等,进行深入宣传;利用互联网便于查询的特点,通过更新和完善洛阳仲裁网站等,进行大力宣传;联合市工商联、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发文件,通过召开《仲裁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印制仲裁宣传资料、组织仲裁法律专家,开办仲裁法律知识培训班等,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树立了洛阳仲裁公平、公正、高效、快捷的良好形象,增强了社会各界的仲裁法律意识,为仲裁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延伸仲裁网络,改善办公条件。深入大唐首阳山电厂、新安电力集团、中国一拖集团、洛玻集团、洛铜集团、中信重机公司、中铁十五局、洛阳白马集团、中国石化总厂、洛轴集团等国有大中型企业,延伸了仲裁业务触角;成立经济技术开发区仲裁办事处、建立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中心,使洛阳仲裁委的办事机构增加到了5家。同时,经多方努力,争取到办公用房8间、300多平方米。现正对新办公区进行整修,购置办公设施,2006年元旦即可迁入新址办公。 五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制定仲裁办责任目标和仲裁员责任目标,完善激励机制,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考核考察,使每个仲裁工作者都有压力和动力;加强了仲裁卷宗的管理,完善了仲裁文书编排规范;通过增聘仲裁员,在案件审理中指定首席仲裁员等措施,加强了仲裁员的管理,建立起了一支骨干仲裁员队伍。同时,妥善协调处理仲裁庭内部成员的关系,使仲裁庭的组成更加科学合理。 九、建章立制,加强机关建设,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环境氛围 一是改善工作环境,优化办公条件。经过多方努力,“五一”以后,我局搬迁至洛南新区市政府办公大楼办公,新购置了办公设备,配置了办公用品,并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彻底改善了办公条件,为干部职工创造了一个整洁、舒适、明亮、和谐、安全、优化的办公环境。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职工行为。经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在局机关原有6章73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30余项新的规章制度,并将制度汇编成册。制度涵盖了地方立法、法制监督、行政复议、法制宣传培训、机关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将机关管理纳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进一步提升了机关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开展访贫问苦,关心职工生活。为干部职工提供免费午餐、解决了部分职工的工资待遇问题、安排全局同志身体健康检查、落实了公务员休假制度等,从各个方面关心职工生活;春节期间,辗转行程数百里,深入职工家中,看望生病和困难职工;遇到职工婚丧嫁娶和家属生病,都及时组织看望,将组织的关心和温暖送到职工的心中,进一步营造了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 四是组织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生活。克服时间紧、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参加了“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歌咏比赛”,荣获三等奖;组织职工到“人工天河”――红旗渠参观,使干部职工陶冶了情操,净化了灵魂,精神得到升华;组织开展演讲、绘画比赛等,丰富了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的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对当前形势下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地方立法的优势还发挥得不够理想;政府法制监督的领域有待于继续拓宽;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总结提炼得不够;政府法制宣传培训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仲裁法律制度的推行还不够到位;工作有时还不够严谨、细致;对基层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自身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都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发展思路上进一步求新求深,在工作作风上进一步抓细抓落实,以创新和务实的精神,保持昂扬向上的状态,努力开创我市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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