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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湖北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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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度,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务院法制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谐湖北”的目标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经过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
    根据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在政府立法及审查工作中,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的立法及审查的同时,着重抓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立法及审查工作。特别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环境保护、节约利用资源、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政府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管理创新等项目的立法及审查。全年共向省政府报送地方性法规草案9件、省政府规章草案13件、自治条例草案6件、规范性文件6件。
    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强了农业和农村工作立法。办理了直接和间接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的立法项目11项,占全年立法项目的近30%,其中,主要的有《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草案)、《湖北省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流转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草案)、《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湖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草案)。在这些立法项目中,我们积极探索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原则,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扶农、支农、惠农”政策。
    围绕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强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维护安全稳定方面的立法。先后起草、审修了《关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意见》、《湖北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草案)、《湖北省地震监测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湖北省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围绕加强科技创新和增强发展后劲,加强了科技、教育、知识产权保护等社会事业的立法。主要起草、审查了《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北的决定》、《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院校办学行为,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
    围绕转变政府职能,通过行政立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行为。主要起草、审查了《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湖北省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湖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草案)。
    在立法中,建立了对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反馈制度,对每一件草案的审议意见的采纳和修改情况作专题说明。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立法调研工作,对一些立法项目提前介入,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继续实行“开门”立法,召开立法座谈会、协调会、专家咨询会等40余场次,通过新闻媒体、政府法制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10余件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草案的意见,做到充分集中民智、表达民意,增强了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民主化、科学化,提高了制度建设的质量。在征求社会各界对《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的立法意见时,执笔人员直接到《楚天金报》设立的“金报百姓频道”栏目,通过电话、网络、视频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社会反响很好。
    同时,完成了审议通过的政府规章的公告、翻译和汇编出版工作。
    二、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府法制监督进一步加强
    梳理执法依据工作顺利完成。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时间和力量,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清理,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年初,办领导带队,对部分省直部门、市(州)推行情况作了调查了解。针对省直部门在执法依据梳理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选择在省工商局进行梳理工作试点,协助对其242项执法项目逐一进行梳理,并于3月份在该局召开了省直部门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现场会。通过省工商局梳理执法依据的工作经验介绍,各执法部门进一步明确了梳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会后,法制办派人先后深入到13个省直部门,逐个帮助解决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对各单位梳理上报的执法依据汇编,进行了严格、细致的审核,大到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小到标点符号的使用,都力求做到准确无误,先后审定相关材料近230万字。梳理执法依据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通过对这一环节的突破,较好地促进了整个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部门的执法依据编印了规范的纸质文本,并建立了电子文档。10月份,在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的中央八大媒体专题采访报道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活动中,采访团的带队领导对我省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向记者作了重点推介,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先后在其主办的文字版或电子版报刊上进行了报道。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规范。起草制定了《湖北省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暂行办法》、《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商调解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第四次换发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依法对各类行政组织及其所属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进行了复核,并为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建立了电子档案和数据库,准备在本办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将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其执法的项目、执法的依据、执法的程序、执法的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截止12月20日,共为34267名行政执法人员、11422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分别换发了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并建立了电子档案。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有新进展。在已有四个城市实行的基础上,报省政府批准,又在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仙桃市、谷城县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第一次打破了行政区划界限,为今后在类似的区域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得到加强。全年共登记备案规范性文件169件,对备案中发现的荆门市关于矿产开发交通维护费、省物价局关于涉案车损定价、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关于高校学生宿舍水电费收取等有问题的文件,责令制文单位对其文件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内容,自行进行了纠正。5月份,汉川市政府办公室行文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消费“小糊涂仙”酒数量、金额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办里立即派出调查组,会同孝感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调查处理,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维护了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进行的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试点工作,在武汉市、宜昌市、武汉市桥口区、宜昌市五峰县等地进展顺利,摸索了初步经验。
    三、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发挥了复议工作化解行政争议的积极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精神和俞正声、罗清泉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和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为我省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贡献。
    一是强化了行政复议行政首长负责制,初步建立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等制度。制发《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行政首长对行政复议案件听取汇报、研究案情、审查把关,督办和处理的责任,同时规定行政首长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出庭应诉的责任。十一月初召开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期间,阮成发副省长率全体会议代表旁听法院行政案件的开庭审理,为全省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社会反响很好。
    二是总结基层办案经验,进一步推进了行政复议制度创新。保康县从2002年开始,摸索行政复议听证审理复议案件,公开审理,阳光办案,提高了政府公信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发现这一典型后,办里高度重视,上半年先后三次派出工作组深入该县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指导帮助总结经验,适时向全省政府法制系统进行推广。在此基础上,又以该县行政复议听证的基本程序、方法等为蓝本,起草了《湖北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则》、《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评查办法》,经省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全省执行,使保康的经验在全省全面开花。
    三是探索了行政调解结案机制。着眼公平维护各方当事人实体权利,在查清事实、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协调解决纠纷,较好 地实现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省政府受理的43件复议案件中,有   件实现了调解,使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四是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了复议工作的整体水平。办案力量不足,办案经费无保证,一直制约了基层行政复议能力的提高。经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省编办发文,督促各地、各部门限期落实2―3名行政复议办案人员,重点加强县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目前,各级政府已高度重视复议办案人员的调配,有的已经按要求落实了办案人员。
    在抓好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规范本级办案工作,带头作好表率。代省政府办公厅起草制定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收到的68件行政复议案件作了认真处理。其中,依法受理43件,审结40件。已审结案件中,协调结案撤回申请的8件,作出维持决定的23件,作其他处理的9件。
    四、认真办理省委、省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事务,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全年共收到领导交办件246件,其中,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21件,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109件,处理征求意见稿81件,对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发生的涉法纠纷提出处理意见3件,审查修改省政府工程发包合同2件,为三峡工程反恐工作提供法律依据1件,其他办件29件。
    在办件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丝不苟,认真细致,较好地保证了办件质量。在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时,根据政府领导100%见面率的要求,坚持与每一位代表、委员面对面地交换了看法,并请提案中涉及到的省直有关部门参加座谈,达成共识,直到提案人满意后才书面答复,提交议案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对办件工作给予充分了肯定;在处理省政府主要领导重点关注的武黄高速公路收费权的转让及后续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一事时,做到急领导之所急,想领导之所想,采取组织专班封闭式起草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领导直接会签等办法,及时完成了任务;在落实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同志指示,调查处理嘉鱼县给芦苇喷药,导致长江对面部分棉田受损一事时,坚持深入实地,走村串户,认真调查取证,查实该事件是天气原因引起的意外事故,无行政法律、民事法律责任主体,为省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第一手事实材料和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处理湖北拓新科技股份公司股民上访问题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纠正了国资委原代理律师关于“省国资委批准发行职工股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提法,避免了重大认定失误。
        领导交办件,一般时间要求都很急,工作量大,往往还缺乏背景资料。承办这项工作的同志,经常加班加点,把大量的休息时间用到了工作上,有的老同志还经常带病坚守工作,表现出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
    五、重视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增强了政府法制工作的活力
        把政府法制宣传摆在与其他政府法制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抓,年初,制定了政府法制宣传计划和奖励办法,年中进行了情况通报,6月中旬,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会议,作了进一步动员部署,各级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抓宣传的自觉性逐渐增强。一年来,政府法制宣传紧紧围绕政府法制中心工作展开,有力地推动了政府法制建设,增强了政府法制工作活力。
    一是加强向上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工作成果、经验,促进了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全年共向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政府法制信息网、法制工作简报报送信息68篇,被采用52篇。国务院法制办对上报送材料所反映的工作的认可和肯定。
    二是与新闻媒体联手,策划实施重点宣传。第一,联合举办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知识竞赛。年初,与《湖北日报》社合作,以一个整版的篇幅刊登了《纲要》知识竞赛试题, 3万多名干部、群众参加竞赛,特别是有的市、县党政一把手,带头参加答题,促进了《纲要》的学习贯彻。第二,联合采访报道了“保康县行政复议听证增强政府公信力”的经验。3月份,俞正声同志的批示,组织省直新闻媒体,深入保康采访,同时在几家媒体推出了连续报道,集中宣传保康县政府积极探索复议听证办法,公开、公平、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使这一经验及时得到广泛传播。第三,联合开展了“暗访行政许可窗口”活动。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邀请《法制日报》、《湖北日报》等5家新闻单位的记者,赴随州、孝感、武汉、黄石等市,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密切相关的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许可窗口进行了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曝光,促进了各地各部门依法规范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第四,联合宣传了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宣传了省政府领导带队旁听行政案件的开庭审理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等,使这次会议引起了全省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在共同策划的上述重点宣传活动中,《湖北日报》及其子报发专版5个,湖北电视台作专题4次,湖北人民广播电台录专访7次。据不完全统计,三大主流媒体全年共刊播政府法制宣传报道稿件(摄影图片、录相画面)110多条(幅、组),这样连续、较大密度地集中报道和经常性报道,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声势,提高了政府法制工作的知名度。
    三是编辑出版《政府法制工作简报》15期、编辑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基本知识学习资料》近千册、在《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发布信息300余条、公布规章、规范性文件40多件。国务院法制办对我省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天津召开的全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工作会议上,安排我办作为八个发言单位之一,介绍了政府法制宣传经验。
    六、注重机关自身建设,巩固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
    一是深入开展了文明创建活动,加强了思想作风建设。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和二年内争创武昌区文明单位目标,组织实施了一系列创建活动。邀请了武昌区文明办、水果湖街文明办的同志来办作辅导讲课,帮助大家提高文明创建认识,了解文明创建要求,增强文明创建自觉性;开展了创建文明处室、文明楼栋、五好家庭、优秀文明市民等活动;开展了“学党章、学传统、知荣辱、促发展”教育和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组织观看北京大学伦理学教授作的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题词的辅导讲课录相,学习陈刚毅先进事迹,参观《纪念中原突围胜利60周年巡回展》、革命圣地延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遵义和渣滓洞,举办纪念建党85周年征文;开展了向慈善机构和贫困、受灾地区捐赠活动,捐款3万元、捐赠衣物1000多件(套)。文明创建活动对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塑造法制办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大家自觉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把创建文明单位融入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机关的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年底,武昌区文明创建检查组对我办创建工作检查验收时,全体同志给予了一致好评。
    二是坚持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了整体业务素质。办里拿出专项经费,鼓励、支持全体干部职工攻读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有12名同志参加了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和武汉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坚持引导大家学以致用,结合工作研究问题,注重了研究空气的培养。先后组织了对“基层依法行政的现状”、“‘会议纪要’的性质及可诉性”、“公民财产权与国家行政权之法治关系”等问题的研究。全年在国务院法制办简报、网站以及中央级刊物上发表研究文章9篇。
    三是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实现了安全无事故。认真落实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廉政建设规定、财务工作纪律、预防事故措施,开展普法教育,组织消防知识讲座,落实保密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组织蓝球、乒乓球比赛等文体活动,全年无违法违纪案件,无失泄秘现象,安全行车18万多公里无事故,办机关先后被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同时,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实行了编制人员公示,完成了公务员登记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工作,加强了老干部服务工作。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一是行政立法创新不够,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对行政执法方式的改革推动不够,扼制多头多层执法、运动式执法还缺乏有效手段。三是学习联系实际,转化为工作成果还有一定差距,有待继续努力。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决心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争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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