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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006年度工作总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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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我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核心,进一步拓展政府法制工作,着力统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完善运行机制,扎实有序推进依法行政
    (一) 统筹谋划,加大《纲要》贯彻实施力度。2006年是《纲要》颁布后的中程起速阶段,我办继续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年初,对照《纲要》确定整列出了2006年依法行政方面的26项重点工作,明确每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同时负责督促各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做好年度工作安排,有重点、分步骤地制定各项配套制度。2006年10月,我办还组织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周密部署了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经认真评选,表彰奖励了2003―200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5名。
    (二)严明责任,以目标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2006年,对原《马鞍山市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及评分标准作了重大修改,一是增加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情况的考核,并提高了行政审批类考核的分值。二是增加对市长公开电话办理情况、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与投诉回复情况的考核。三是增加依法行政考核在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加权分数。政府所属部门及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全部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专门拟定了《县区依法行政考核标准》。这对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效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2006年年底,我办组织市行政服务中心、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信息办等部门,对县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等31个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结果显示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对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加以改进。
    二、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速行政效能
    (一)统筹全市流程再造工作。根据马鞍山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要求,我办负责统筹了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行业的工作流程再造工作。我办将流程再造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设计与运作,力求建设新体制,创造新机制,确定了10项工作任务。从社会各界组织了41名听证员,安排了7场听证。就各在编流程是否实现合理合法、又快又好、便利便民的目标,由听证员问询、质证,发表意见。大多意见,在后续修编中得到采纳。
    再造流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市工商局根据听证意见,对原流程稿作了根本的变革。对应编制了五个登记流程(个体工商户、内资企业、外企、企业集团、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流程)。市建委在新编建设管理流程中,通过合并环节,压时办理,减少环节1/4,综合时限压至原来的1/3。各个环节提供的资料根据必要性合理减少。市发改委编制的投资审批流程,理顺了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审批时序,解决了互为条件、无法正常运转的问题,基本清晰了核准、备案、审批对应的要求与工作方式,压缩了时限。同时,再造流程工作还进一步规范了城市公用企业服务流程。水、电、气三大公共服务流程初步体现出了搞好服务是目标,完善管理为手段的正确认识。通过听证,企业负责同志现场感受到社会的需要,表示在流程中尽力满足社会各类正当需求,以新流程保证优质服务。
    (二)积极开展“简政放权”工作实证研究。专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班子提出了“简政放权”的五个方面建议,对省直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与下放发挥了一定作用。相关建议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有关部门和机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皖政办〔2006〕30号)中得到了体现。
    (三)实行“目录管制”,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2006年,我办以新法新规实施、“向区放权”、市机构改革为三大要点,结合行政审批改革的具体工作实践,对行政审批作了进一步清理,修订形成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06年本)。其中,行政许可243项,其他审批122项。全市在用的行政审批项目,相较周边城市,项目少、准确度高。
    经市政府批准,我办明确提出“凡没有列入《马鞍山市行政审批全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一律不得实施”。同时,对实际发生量为零或几近于零的项目实行“休克”制度。市政府网站、马鞍山日报整版公布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这为全市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批职责、便于社会各界监督提供了直接依据,也为各项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对区及街道办事处、乡镇的在用行政审批项目一并清理公示,保证了全市各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清晰与合理。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优化城市发展软环境
    (一)围绕全市大局和社会经济热点制定规范性文件。为发挥规范性文件在执行法律法规,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年初,我办就根据全市的工作重点,把当前行政管理、社会生活中较为普遍、亟待解决的问题;“两会”及群众反映的重难点问题;需要界定行政机构职责及工作机制的问题,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重点,制定计划,逐项提交市政府出台。
    为加强贯彻实施《纲要》的配套制度建设,2006年,拟定了《马鞍山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办法》。对部门行政首长办事效能低下、责任意识缺失、玩忽职守等行为,规定了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和劝其引咎辞职等七种责任追究方式。行政首长问责制的建立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审核出台了《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规定》、《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配合“城市管理年”工作,拟定了一系列相关文件。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审核出台了《马鞍山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马鞍山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重新制定《马鞍山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新规定明确了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各类政策措施应当体现改革精神、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注重成本效益分析、提高行政效能,规范了部门文件的前置审查制度、县区文件报备制度、部门内设机构不得对外印发规范性文件制度、各类政策措施定期清理制度,规定了对文件的投诉与处理制度,为提高我市制度体系的质量,保证制度对发展的促进与引导,实现制度与发展的互动与和谐,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充分集中民智,起草审核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审核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深入了解民情,扩大群众的参与度,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均在马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并召开各个层面的听证会、论证会,充分听取民意。同时,认真执行《安徽省行政机关文件公开发布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均在市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法制信息网和《马鞍山日报》上公布。
    (四)认真开展全市政策措施(文件)清理工作。2006年,我办负责对全市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清理,完成了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第九次清理工作。涉及至2005年底前市政府发布、批转以及同意转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517件,经过清理,一共宣布应予废止文件46件、自行失效45件、明令废止9件。对市直所有部门(含群团组织)在用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论,整列出《马鞍山市直机关(部门)在用政策措施(文件目录)》,并明确,凡未列入该目录的,表明清理中已被废止或已确认自行失效。目录外的文件,不得再作为现行工作依据。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利于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保证法制统一,也为广大市民和外来投资者提供了一份了解相关政策的清单。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我办负责统筹梳理了市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依据及执法职责,印发了梳理示范格式、梳理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会同市编办进行审核、把关,确认了行政执法主体47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36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9个,受委托组织2个。同时,确认了行政执法职责3158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法定依据1012件。通过这次认真梳理,基本盘清了行政执法职权的“家底”,理清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以便群众更好地对行政执法部门实行监督,从而促其更加慎重地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根据市政府授权,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政府各部门的法定职责。
    (二)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收办部门报送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30件。另收办报送前置审查的部门预案20件。及时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
    (三)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全年完成了700名执法人员的年审。结合证件年审,组织对84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以革新行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
    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定纷止争,公正审理复议案件。我办行政复议工作注重做深入、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减少当事人对立情绪。推行复议听证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社会影响面大、争议大的案件,采用举行复议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及处理的意见。2006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7件,办结93件。其中,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0件,办结48件。通过复议,很多复杂的行政争议得到了妥善解决,确实发挥了行政复议的减震维权功能。
    (二)积极稳妥办理市政府应诉事务。全年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件,通过认真研析,积极沟通,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得到了一审判决的确认。办理市政府民事应诉案件1件,通过庭审中有力、得当的辩析,使案件事实得到了进一步清晰,促成了诉讼双方的和解,妥善解决了争议。
    (三)复议工作注重指导行政实际。2006年,我办注重分析行政复议个案存在问题,做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注重研判个案暴露和反映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完成了2005年度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推出了全市十大典型案件,对全市行政实际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我办还对1996年以来的全市复议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选编了《真正的复议》一书,发送给市直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此外,积极指导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提高基层复议工作质量。
    六、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妥善处理涉法事务
    (一)搞好热难点的信访处理和法律研究、咨询、答复工作。全年共办理市领导交办的各类涉法事务二十多件。统筹《马鞍山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执行中的补充解释。处理了一批群体上访案。
    (二)做好“城市管理年”的相关法务工作。在2006年 “城市管理年”中,我办全程参与,完成了城市综合整治法律法规组相关工作。编印了《马鞍山市查处违法建设法务指南》、《“拆除违法建设程序”执行中应当注意的若干问题》,用以规范指导实践工作。对综合整治中的行政复议和信访案件进行复议和复查复核,向群众解释、答复综合整治相关政策百余人次,为城市综合整治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七、以多种形式开展政府法制调研宣传工作
    (一)2006年,我办积极主动宣讲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等一批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举办讲座或派员授课二十多次。举办了全市依法行政暨规范性文件制定业务培训。来自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从事文件起草人员、法制科(办)全体人员,共计11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
    (二)积极向省政府法制办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调研文章,其中有9篇被省市报刊、省政府法制信息网、《政府法制建设》采用。
    (三)超额完成国务院和省法律法规的发行任务。编辑《马鞍山市规范性文件汇编》(2005年本)。
    (四)加强政府法制信息网建设,及时更新法治信息。指定专人及时回复、转办、指定办理网民的投诉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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