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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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求真务实,积极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以贯彻《纲要》为重点,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年来,我办将贯彻落实《纲要》贯穿于法制工作的全过程。2月22日,组织召开了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在听取全省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规划》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徐守盛代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领导同志亲自挂帅,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规划》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按照会议要求,及时修改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工作要点》(甘政办发[2006]32号),并对我办承担的任务逐项研究,分解到处室,责任到人。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起草了《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和组建省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意见,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经省政府批准,12月7日至8日,在兰州召开了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各市州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分管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以及省、市州两级政府法制机构的负责同志,新闻记者约150人参加了会议。石军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了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的工作经验,部署了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的工作,传达了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表彰了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天水市政府等单位和部门就依法行政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大会经验交流,举行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会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的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思路,即:把握“一条主线”、实现“两个提升”、做好“三个监督”、强化“四个指导”、注重“五个加强”。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贯彻落实《纲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尽快召开相关会议,认真学习传达这次会议和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规划》上来,统一到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上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抓住重点,创新方法,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立法调研论证,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的质量 一年来,按照《纲要》的要求,为了使立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我办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一是着眼于科学合理地确定立法计划,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经过几上几下,反复论证,配合省人大有关委员会,确定了本年度立法的重点项目。二是突出立法的公开性和民主化。对每一个立法项目草案,都开展相应的立法调研活动,并通过省政府法制网、座谈会、论证会等,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积极慎重、合法合理地确立有关规范和制度。三是坚持办务会集体审议草案制度,把办务会讨论法规规章草案的过程,变成相互学习交流、共同启发、认真勘误把关的过程。通过加强调研论证,制度建设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一年来,省政府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7部,即:《甘肃省供用电条例》、《甘肃省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甘肃省旅游条例》、《甘肃省农机条例》、《甘肃省草原条例》、《甘肃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制定出台省政府规章8部,即:《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甘肃省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慈善捐助管理办法》、《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甘肃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甘肃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甘肃省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 与此同时,参与了《甘肃省信访条例》的修订。会同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中小企业局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检索地方性法规52件,已废止3件,已修改2件,拟修改9件。检索政府规章70件,已废止8件,拟修订19件。省委、省政府及其他有关单位废止政策文件140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通过甘肃政府网、政府法制网、甘肃日报、甘肃政报等向社会进行了公布。积极参与了国家关于土地退化防治战略GEF/OP12项目法规政策的审定评估工作,配合省人大及有关单位对涉及土地退化防治的100多件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评估,从制度和体制上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关于确认现行有效规章目录的函》(国法协函[2006]23号)的要求,对历年来向国法办报备的125件政府规章进行了核对确认,其中:对不符合规章构成要素的31件,移交省政府办公厅按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提请省政府废止4件;确认目前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91件。 三、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年来,我办始终把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作为深化《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了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针对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的实际,在明确具体工作规程和任务的基础上,通过召开省级部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现场交流会等多种措施,选准突破口,积极推广省气象、审计部门的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3月份以来,严格依照职权法定的原则,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和精力,分期分批对省直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逐一进行了审核确认。截止8 月,全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省级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已基本完成,省政府分三批向社会公布了52个省直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在梳理过程中,共涉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45件,涉及行政执法职权6747项。经依法确认公布省级机关行政执法职权5445项,调整变更部门越权错列、弃权漏列的行政职权173项,依法停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1129项。按照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对52个省级部门的行政执法职权和省政府相关文件进行了汇编。在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同时,为加快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的建立,8月份,省政府以甘政发[2006]67号文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对执法职权作进一步深入细致的分解。为加大工作督查力度,11月份,省政府又派出五个工作组分赴各地各部门督察考核,指导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 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市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先后下发了行政执法依据的参考资料、示范格式,5月、6月分别在张掖、平凉召开了全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东西片座谈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推动整体工作。目前,金昌、平凉、庆阳、临夏、定西、嘉峪关等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已基本结束,酒泉、武威、陇南正在陆续公布中。加强了相关配套制度建设,起草了《甘肃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甘肃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启动了《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调研工作。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调整配发行政执法证件7100个。加快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步伐,经省政府批准,协调指导张掖市开展了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 四、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发挥复议监督的功能和作用 一年来,我办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探索创新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方式,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注重对典型案件的综合分析,及时总结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截止12月初,我办共收到向省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8件,不予受理1件。已办结8件,作其他处理1件。收到领导批办的行政应诉案件2件。发出责令受理通知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建议书和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答复函等5件。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答复各类法律咨询近20起。 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同时,为掌握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的现状,加强了对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的调研。3月至4月,派出人员赴各地,采取听取汇报和实际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行政复议工作的调查研究。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约2万字的调研报告。向第七次全国行政复议协作会提交了题为“基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的交流材料。完成了年度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向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提交了题为“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的交流材料。充分发挥协调沟通的作用,起草并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仲裁工作的通知》,6月份,与兰州仲裁委联合召开了仲裁工作座谈会,积极推动了我省仲裁事业的发展。 五、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大备案审查力度 一年来,根据省政府11号令,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备案审查工作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报备的意识或因担心被责令纠正或撤消,而拒不报备,逃避监督等问题,从规范报备程序和报备格式入手,逐步建立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制度和协审制度等,并适时跟踪督察,确保备案审查的质量。全年共收到各地、各部门向省政府报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9件(包括兰州市政府规章9件)。经审查,对《陇南市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规定》、《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白银市地名管理办法(试行)》、《平凉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等11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存在违法或不当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责令修改或废止的备案审查意见。有关市州政府作出积极回应,有的已按要求纠正后进行了重新报备 在认真做好省级备案审查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全省“四级政府、三级备案”的备案监督体制建设。4月份,派出工作小组赴兰州、天水、陇南、定西等地,对贯彻执行《甘肃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全省进行了通报。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编写备案审查典型案例汇编的要求,选择武威市、甘南州两件规范性文件作为我省备案审查的典型案例,通过总结分析,撰写了评析意见,对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的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年来,我办按照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坚持集体学习制度,认真传达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公务员法的培训和省直处级干部的轮训,加强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干部参加了省直机关庆祝“七一”大型歌咏比赛活动。组织撰写党的先进性建设、政府法制理论等文章若干篇。为反映法制工作动态,加强对基层法制工作的指导,围绕中心工作,编辑印发《政府法制工作简报》14期。为适应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改进了文书档案管理和督办催办工作,整理我办自1997年以来的所有文书档案,共计83卷2936件。为方便工作交流联系,编制了甘肃省政府法制系统电话号码簿。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年初对甘肃政府法制网进行了改版升级,总栏目扩至为23个。自改版以来,访问量成倍增加,已达30万人次,初步搭建了法制信息平台,为收集、管理、整合、发布法制信息提供了技术支撑和载体。认真完成了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加强了机关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先后接待贵州、云南、安徽等6批次外省市工作考察团组。“四?五”普法取得了良好成绩。在全省“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时,我办被授予全省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除认真做好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外,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我办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承担了大量为政府和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任务,努力当好政府领导在依法决策方面的参谋助手。今年,共依法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45件。依法审核办理了中外合作勘探开发金矿项目纠纷、推进电网建设发展会谈纪要、推进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建设会谈纪要、阿干煤矿诉讼请求、白龙江林权证的确权、发放等31件省政府领导批办的涉法事务。参与了对商务厅、农牧厅和金昌市、平凉市等经济社会的统计巡查工作。参与了对兰州市、白银市等企业负担情况的检查。办理全国人大、国法办、省人大、省政府交办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79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提案4件。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对基层依法行政的工作指导还比较薄弱,工作交流还不够;在立法方面,立法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在执法监督方面,未形成有效的社会效应,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我们工作观念和方法陈旧的问题,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克服。 按照“十一五”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构想,2007年政府法制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使政府法制工作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更好地服务于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纲要》和《五年规划》的学习培训,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召开省政府第三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适时分析依法行政中出现的问题,把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规划》推向深入,稳步推进政府法治建设。 二、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明确界定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机制,认真做好《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的宣传实施工作,加快省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建,制定完善相关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法制专家在政府决策和政府立法方面的作用。 三、按照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本着“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原则,认真制定并切实做好政府立法计划的组织实施,使政府立法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立、改、废”并举,不断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继续实行开门立法,多渠道、多形式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6―8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出台《甘肃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规定》等8件政府规章。 四、继续抓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国家将要颁布的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法律的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对即将颁布实施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办法等规章规定,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和措施,进一步推动各级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完成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及时向公民和法人公布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自觉接受社会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分解执法职责,界定执法职权,设定公正合理的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调研起草《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改完善《甘肃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六、按照“减少执法层次、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的要求,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在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不断扩大试点的范围和领域。要认真做好第三轮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在全省行政执法机关中兴起《纲要》和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热潮。 七、以贯彻落实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契机,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我省行政复议制度,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资格管理制度,创造条件解决现有行政复议人员短缺的问题。 八、进一步建立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甘肃省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规则》,加大对“红头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继续督促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备案审查体系,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确保“四级政府、三级监督”备案审查机制在全省的落实。 九、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办好《政府法制工作》和甘肃政府法制网,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努力搭建政府法制与社会互动的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努力形成一批见解深刻、思路明确、措施具体的研究成果,为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中心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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