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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2006年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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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来,我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不断取得进展,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成效显著。
    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4月6日,市政府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杨市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政府法制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人事、监察、财政、审计等18个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高规格的领导小组,为贯彻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均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任务明确,措施到位,确保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根据《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于今年4月5日制定并下发了《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分解,明确提出了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要求和工作措施。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制定了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确保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极大地推进了我市依法行政进程。
    (三)积极做好依法行政调研工作,全面了解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为全面了解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现状,我市以自治区依法行政调研组到我市开展调研工作为契机,全力协助自治区依法行政调研组到我市开展调研工作。6月23日至24日,以自治区法制办陆瑞华副主任为组长的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调研组到我市开展调研工作,我市认真组织了本次调研活动。在宜州市政府的协助下,调研组以宜州市作为县级调研重点对象开展了多层次多方位的调研活动。我市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各种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查找当前我市依法行政的“瓶颈”问题,及时落实解决措施。
    (四)及时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2006年9月29日,我市召开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郭声琨同志的讲话,并听取我市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汇报,全面分析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五)坚持依法管理城市,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年来,我市建立和完善城镇管理法规,健全城市管理体系,形成部门联动、责任明确、奖惩严厉、监督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依法整治了城区的“脏、乱、差”,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人居环境。
    (六)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平安河池”建设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建设“平安河池”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出重拳、击要害,在社会治安、交通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1-11月,制止群体械斗108起,防止和化解群体上访1127起,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4起,防止群体性事件96起,与去年同比下降40%。法院受理治安案件2869起,查处2690起,全市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3.46%。
    (七)依法规范信访工作,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一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信访条例》,依法规范信访工作,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群体上访的长效机制。截止12月21日,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032件(人次),比去年同期的15401件(人次)减少369件(人次),下降2.4%.其中集体访442批,比去年同期减少39件,下降8.6%。
    (八)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确保依法行政。
    一是继续抓好行政许可项目及其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为我市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打下良好基础。今年来,市法制办组织各部门多次开展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初稿的核对反馈工作,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我市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结果初稿于2006年4月完成,5至10月份,各部门开展了多次核对反馈工作,结果保留行政许可项目388项,并于9月18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11月份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证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确保执证上岗,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圆满组织本年度我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今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于4月22日举行,全市共有77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资格考试,有758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四是各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与当地监察机关联合组织执法检查,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市法制办会同了市直有关部门对城区改造、土地征用、环境整治等方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了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五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市法制办全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7件,接待来访群众500多人次,对有关部门、群众反映的5件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调查,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政府领导重视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杨市长亲自在常务会上提出要求,规范性文件送交常务会讨论前,必须先经过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同意,否则,常务会不予讨论。9月14日,市政府秘书长在政府办全体会议上也作出了专门强调。由于领导重视,目前,我市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已经形成制度,规范性文件质量不断提高。一年来,市法制办共审核各种规范性文件63件,确保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市直各部门的法规科均能采取定期或不定期、集中或个别等方式对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连续性和稳定性。11月份,我市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依法对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开展了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与《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一致,为保障和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搭建了政策平台。
    (十)健全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各部门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系列制度,如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过错追究制、损害赔偿、重大案件处理备案和回访、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奖惩、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执法证件管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法制业务统计等。另外,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把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违法责任予以公示,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透明。二是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我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工作中,均按要求制作了执法案卷,政府法制部门不定期组织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切实加大了对不合格案卷的纠错力度。
    (十一)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建设服务型政府。
    健全“办证大厅”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以“阳光决策、阳光工程、阳光财政、阳光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政务”,打造“阳光政府”, 增强了行政许可的透明度。一年来,对进入政府政务大厅的审批、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大厅的操作程序办理。办证大厅明确设置了项目名称、办理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的标志牌,并做到人员、职责、监督到位,达到完全公开、透明,提高了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力度。对暂时不能进入大厅的项目,通过媒体或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形式,公布审批单位、审批项目、办理条件和程序、时限、要求等,并推行审批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从严查处变相审批、隐性审批、多头受理和推诿扯皮等违规行为,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十二)建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加大 “三大纠纷”调处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由于河池境内多为山区,土地不断增值,农民对土地的占有欲很高,导致 “三大纠纷”居高不下,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此外,国有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群众动不动就集体上访。为处理、解决好这些社会矛盾及问题,我市建立了“三大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同时还出台了《河池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为处置社会矛盾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为贯彻落实调处“三大纠纷”联席会议精神,探索调处“三大纠纷”工作的新路子,市法制办与调处办于8月下旬分别到宜州、罗城、环江、东兰、巴马、凤山、都安等县(市)开展调处“三大纠纷”工作调研,收集相关县市调处“三大纠纷”的工作经验和措施,全面了解我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存在的问题,草拟了我市调处“三大纠纷”的工作程序和标准,为促进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打下坚定的基础。
    (十三)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程序,全面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
    截止2006年12月20日,向市本级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为129件,共受理124件,已审结119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95.97%。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96件,占已审结数的80.67%;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16件,占已审结数的13.45%;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件,占已审结数的0.168%;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3件,占已审结数的0.252%;责令履行的1件,占已审结数的0.84%;以其他方式结案的1件,占已审结数的0.84%。
    1、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全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办案人员,严格按照行政复议办理的法定程序审理案件,确保程序合法。在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阶段,派专人把好案件受理关,由专人依法审查行政复议主体资格、复议请求事项及受案范围,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在审查阶段,发现问题时由该案主办人员及时与当事人联系、沟通,调查取证,遇到法律法规具体适用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共同进行研究,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在规定时限内合法合理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较好地完成了行政复议工作任务。
    2、加大案件排查力度,区分轻重缓急。
    仅市本级法制办而言,每年受理的行政复议案至少120多件以上,其中有很多案件纠纷由来已久,矛盾突出,存在械斗上访隐患,市本级法制办加大案件排查力度,区分案件的轻重缓急,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3、探索“三大纠纷”案件的调处路子,为行政复议工作打下基础。
    由于河池境内多为山区,土地不断增值,农民对土地的占有欲很高,导致 “三大纠纷”居高不下,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为处理、解决好这些社会矛盾及问题,我市建立了“三大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为处置社会矛盾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为贯彻落实调处“三大纠纷”联席会议精神,市法制办与调处办于8月下旬分别到宜州、罗城、环江、东兰、巴马、凤山、都安等县(市)开展调处“三大纠纷”工作调研,收集相关县市调处“三大纠纷”的工作经验和措施,全面了解我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存在的问题。调研组通过调研,探索调处“三大纠纷”工作的新路子,拟定了我市调处“三大纠纷”的工作程序和标准,保证“三大纠纷”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同时也为行政复议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4、推行听证制度,确保办案公平公正。
    行政复议案件大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案件处理不当不仅会损害政府形象,也会侵犯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增加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透明度,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公正审理,我市各级法制机构在审理疑难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始终坚持听证制度,通过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确保行政复议申请人充分发表意见,使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情,正确处理案件。同时,通过举行听证会,不仅使申请人进一步了解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法律依依据,也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强化法制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5、加大实地调查力度,全面了解案情。
    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原则上是书面审理。但随着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在许多行政复议案件中,当事人均要求到实地调查取证。加上我市的特殊情况,“三大”纠纷引起的上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居高不下,突出地影响我市社会稳定。为切实搞好行政复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我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克服种种困难,加大办案的实地调查力度。在审理疑难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始终坚持实地调查取证、实地踩界的方式进行处理。截止12月上旬,仅市本级法制办在审理结案的109起案件中,就有86起经过实地调查取证、实地踩界。例如在审理环江县华山林场与明伦镇尧勇村民小组林地纠纷案时,由于各方当事人争议较大,为正确处理该案,市法制办的领导与案件主办人员步行3个多小时的山路,亲自到达争议地调查取证,为案件的公正处理准备了第一手材料。在审理凤山县黄显益与久文林场林权纠纷案件时,由于案情复杂,牵涉面广,为全面了解案情,市法制办领导亲自带领办案人员多次走访调查,并对了解情况的人员开展询问笔录工作。此案的审理,前后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进行调查取证,对20多个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笔录,掌握了案件的关键情况。
    6、推行复议案件审理合议制度。
    为正确处理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市法制办在办案过程中引进了“合议制度”,合议小组成员由全办5人组成。案件承办人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或有疑难问题的,主动提出合议办案请求,合议小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根据多数服从少数原则确定案件的最终结案方式,有效地解决了各种疑难复杂的案件。
    7、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结案跟踪调查制度
    为及时掌握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后的情况,市本级法制办大胆探索,建立了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后的跟踪调查制度,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实施跟踪调查。一年来,对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在下发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同时,附加一张“行政复议案件案后跟踪调查表”,要求被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好表中内容,及时向复议机关反馈。通过结案后的跟踪调查制度,复议机关能及时了解到事件的动态,为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宝贵的第一手材料。
    (十四)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为配合贯彻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市法制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一是加强政府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市法制办指定专人负责出版《河池政府法制》期刊,为政府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经验交流平台,以案说法,以案评理,有力推动政府法制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与电视、电台和报刊等媒体的协作,依托媒体资源,共同做好全市依法行政的宣传报道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一些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也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邀请电视台及报社等媒体介八执法活动中,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三是积极向自治区法制网提供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参与全区政府法制信息共享。四是通过听证、协调、出庭应诉等环节加强行政复议法的宣传,以案释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发展不平衡。一些县、市和市直一些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没有成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也没有制定贯彻《纲要》的意见,依法行政仍停留在表面工作上。
    (二)贯彻《纲要》力度不够。各县、市和市直各部门对《纲要》的学习培训没有全面展开,还停留在零打碎敲上。
    行政执法水平不高,乱执法现象时有发生。
    (三)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评制进度缓慢。
    (五)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度仍不够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亟待加强。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少,超期复议问题严重。
    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未能正常化。
    (六)法制机构的力量弱,无法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目前我市十一个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和人员编制与其承担的任务还不尽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级别低。市本级法制机构原为正处级单位,机构改革后却降为副处级单位, 11个县级法制办有2个为副科级单位,有1个县的法制办未定级别,其余8个为正科级单位,这种状况不利于其协调行政执法工作。同时,由于不能设立相应科室,也不利于对优秀中青年干部的任用。二是人员少。市本级政府法制机构现有5人,多数县(市、区)只有1或2名工作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不仅造成超期复议问题严重,而且由于忙于行政复议、应诉和审核规范性文件,诸如政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检查和调研等工作都未能正常开展。三是办公设备缺乏。目前还有大部分县市没有配备计算机,无法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建立信息平台,不利于信息沟通。四是没有交通工具。目前,除南丹、大化和天峨县外,其余县(市)区均没有配置交通工具,严重影响了办案效率。五是办公经费缺乏。市本级政府法制办在政府办挂牌,经费由政府办统一安排,没有专门的复议经费。县级法制办只有大化县、都安县、天峨县和罗城县法制办有相应的行政复议办案经费,但也是微乎其微,不利于政府法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保证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和人员配备与新形式新任务的要求相适应。
    1、建议自治区统一规定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级别、人员编制和科室设置的标准和要求。
    2、提高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行政复议津贴。
    (二)出台统一规范行政复议听证的程序、方式、方法和步骤等规范性文件。
    (三)及时研究出台实施行政复议法的办法。
    (四)经常性地举办办理“三大纠纷”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的培训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业务指导。
    (五)向国务院法制办建议修改行政复议法关于收费问题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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