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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2006年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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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6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法制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开展的“关口前移争主动,服务到位创一流”年度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一年来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成绩
    (一)明确责任,加强贯彻实施《纲要》和《意见》工作的领导。2006年,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将《纲要》和《意见》的规定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行政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2006年6月15日,市政府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汤世保市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发展改革委、人事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公安局、劳动保障局、编委办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今年12月初,根据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的情况,市政府又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各部门也成立本级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指导。
    (二)分解任务,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贯彻实施《纲要》和《意见》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为使《纲要》和《意见》的规定落到实处,结合了钦州市的实际,对照《纲要》和《意见》规定的各项任务,市政府研究制定钦州市贯彻实施《纲要》和《意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2006年6月13日,颁布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钦政发〔2006〕29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钦政发〔2006〕30号),将34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给18个牵头部门,要求各部门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稳步推进。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为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我市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要求有关单位严格履行制定程序,切实落实四个制度,一是落实起草制度;二是合法性审查制度;三是集体审议制度;四是公开发布制度。例如,2006年6月,为进一步落实水资源和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遏制水资源日益恶化的现状,保障生产、生活用水水安全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临海工业园的建设,维护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制定钦州市的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由市环保局先起草《钦州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负责对《规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拟确定的制度和措施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建规委、水利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的意见,并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企业、学校等单位、群众听取意见。该《规定》先后共征求了4次意见。市法制办对该《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重点要求:一是淡化部门色彩,防止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防止部门借制定规范性文件之机,扩大本部门的职权;二是防止三种越权:越权设定行政许可,越权制定规范性文件,越权减免税费;三是纠正四种违法: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违法设定行政收费,违法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擅自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擅自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定。经市法制办审查,认为该《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定依据不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市级人民政府无权划定;二是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不符合钦州市的实际。为解决第一个存在问题,市法制办认为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已经有涉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内容,并且已经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因此,增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桂政函[1996]58号)作为制定该《规定》的依据。为解决第二个存在问题,市法制办认为:首先应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法。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法是以取水口为基点向周围划定,但这种划定方法与钦州市市区的实际不相符合,因此,应采用水利部门的划定方法,以水流为方向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次科学确定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区的陆域保护区。原来规定“一、二级保护区两岸或周围陆域纵深500米范围”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区的陆域保护区,但在这个范围内已经建设有很多居民房、工厂、学校等,如果这样规定,则不利于该范围内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应结合城市道路建设控制红线范围,调整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区的陆域保护区。6月12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进行审议讨论。会上,汤世保市长亲自主持会议,并对该管理规定逐条审议,这是严格履行集体审议制度的具体体现。据统计,2006年共审查127件规范性文件稿件,市政府发布了40件,保证了各部门有效地行使职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动了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以此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我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规范年活动,由市政府办、法制办牵头组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自2002年1月1日后颁布施行的规范性文件,对存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主体不符、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以及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对以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
    (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努力优化发展环境,打造服务型政府、增强发展内动力,市委、市政府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并通过评选、表彰“人民满意公务员”、“机关效能建设先进集体”,号召全市各级机关和公务员学习榜样,将机关效能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通过解决与党的执政能力不适应、不吻合的问题上,改善机关管理与服务,推进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提高机关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实现机关管理资源要素的优化整合,努力使各级机关进一步理顺职能、规范程序、提高效率、优化队伍、转变作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和外来投资者的满意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为推进大港口、大工业、大旅游建设加油助力。制定《钦州市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及内容保障工作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重点,努力打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利用《钦州日报》、《钦州政报》、数字电视、钦州市门户网站等政务信息平台,把政府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结果等政务信息公开,并创造条件,方便公众及时查阅。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建规委、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的办证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一站式”综合服务,推进了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
    (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实切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按照自治区法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一期,参加培训有150人次。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共有132人参加考试,及格率达95.5%。为参加培训考试并及格的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共250多本。通过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实切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规定。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针对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多,案件类型日趋复杂等问题,各级政府加强了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法制机构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市法制办通过开展积案清理、严格审理制度,严格案件处理审批制度、集体讨论案件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效率和质量。据统计,今年市法制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3件,立案复议57件,经复议后审结56件。在立案审查的行政复议案件中,除少数老大难案件外,其余的基本上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没有形成新的积案。大量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得以依法办理,强化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缓解了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和矛盾,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七)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各部门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开展政府法律事务工作。今年市法制办累计办结政府法律事务99件,其中审核经济合同29份,审查具体行政行为52份,其它文件18份。所办理的法律事务涉及国企改革、招商引资项目、经营合作等多个领域,项目合同标的达60多亿元。2006年7月,东兴市人民政府诉钦州市银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防城港中级人民法院将钦州市人民政府列为被告,要求钦州市人民政府承担在1993年时原东兴京岛开发领导小组借款100万元及利息130万元的责任,市政府接到应诉通知书后,市长汤世保委托市法制办派员参加案件的诉讼活动,市法制办派邱浩先、陈建师两位同志参加该案的诉讼活动。经调查取证、开庭质证等,人民法院采纳了我方代理人的意见,判决驳回东兴市人民政府的诉讼请求。通过履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的工作职责,为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了钦州经济社会发展。
    (八)加强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的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宣传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报道推进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的成果等情况,各级法制工作人员积极撰写政府法制信息,以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分析等为题材,共撰写了10篇政府法制信息,被《政府法制信息》采用7篇,很好地宣传、报道了我市推进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的情况。
    (九)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在我市未有设立突发公共时间应急管理机构前,市政府领导将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审查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工作暂时由市法制办负责。为按时完成编制、审查工作任务,市法制办受市政府的委托,多次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请各部门提供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并结合钦州市的实际,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中增加了台风、海啸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于3月3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钦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随后经常督促有牵头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部门尽快完成编制工作。据统计已经完成18份专项应急预案、62份部门应急预案的审查工作。并且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完成了我市2005年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工作。
    (十)积极办理信访事项,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执行《信访条例》的规定,依法办理上级部门及市政府、办公室、信访办等,或者信访人直接提交的信访件,对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举报人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初步形成信访、行政复议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信访工作机制。2006年,经市法制办调查,由市政府办代市政府向信访人、举报人书面答复的信访案件11件,有的信访事项则引导当事人提出复议。
    二、主要体会
    一是加强领导。今年6月,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汤世保任组长,常务副市长黄定嵩任副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区、各部门如市国土资源局、司法局、经委、环保局等部门也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为贯彻实施《纲要》和《意见》及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提高认识。市领导经常学习《纲要》和《意见》的有关规定,听取政府法制工作汇报,各部门也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学习,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的重要意义。明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措施。《纲要》和《意见》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对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三个代表”的具体要求。2006年,我市组织三次全市县区法制办主任会议,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依法行政培训班一期,学习《纲要》和《意见》的各项规定。通过各种不同形式的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
    三是明确目标。制定《钦州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将依法行政工作的34项任务分解落实给18个牵头部门,各部门按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进行常态管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突出、整体推进、平衡发展。
    四是狠抓成效。市法制办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是牵头部门,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经常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与有关责任单位一起,督促各县区、各部门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稳步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同时,我市各级法制办切实履行政府法制工作职责,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规范年活动,参与市政府办的发文质量评比活动,进一步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严格履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适时改进行政复议案审理方法,,提高立案率、办结率、胜诉率、履行率等;认真对政府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推进我市大港口、大工业、大旅游建设服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市各级政府、部门重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通过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法,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一是《纲要》和《意见》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有的领导干部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一些部门没有设立领导小组,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没有具体人员负责抓;三是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制部门、法制机构普遍存在人员少、工作多、责任重等问题仍很突出,甚至有些部门没有法制机构,也没有专业人员从事推进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等。
    三、2007年工作思路
    2007年是认真贯彻落实依据《纲要》和《意见》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所制定的具体办法、配套措施的一年,我们将按照自治区法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纲要》和《意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的重要意义。采取开会学习、培训辅导、报纸电视、宣传版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纲要》和《意见》,使我市各级各部门能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纲要》和《意见》的精神实质,积极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及我市提出的各项制度措施,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法制办要负责起代表市政协调各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及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督促各级政府、各部门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牵头部门和单位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其他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共同完成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格局。
    (三)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稳步推进。在做好原有依法行政工作、政府法制工作的基础上,做好:
    1、开展城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2、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评查工作;
    3、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
    4、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的规范化工作;
    5、研究建立与钦州实际相符的政府法律顾问机制。
    (四)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开展政府法制工作,需要有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因此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政府法制部门或机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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