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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兴县依法推进仲裁工作有新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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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兴县法制办公室为了进一步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郴州市仲裁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以仲裁方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争议问题,依法推进仲裁工作有新起色,为民排忧解难,深受当事人的拍手称赞。

  2007年年7月,永兴县法制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成立了交通事故受理仲裁室,使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依法认定交通事故后,及时、快捷、有效地解决赔偿争议,严格仲裁程序,以公正、公平,廉洁、高效、便民为宗旨,以服务仲裁当事人为目标,充分运用仲裁程序简便、成本低廉这一有效的法律手段为当事人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争议。今年来共受理交通事故赔偿仲裁案30件,已结28件,经济赔偿69.18万元,保障了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卓有成效的解决了过去交通事故久拖不决的现象,而现在能及时妥善简便快捷圆满成功处理各类交通事故,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交通秩序,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永兴,起到了推进作用。

  (湖南省永兴县政府法制办许志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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