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完成2011年度规范性文件例行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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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泉政文〔2007〕48号)的要求,泉州市政府法制办于2011年8月开展2011年度到期规范性文件的例行清理工作。2011年9月完成对57个单位报送的初步清理意见的梳理、审核工作,并形成了《2011年度拟拟保留和拟修改后予以保留的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汇总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下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1月1日起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的通告》(泉政〔2012〕1号)确定1、197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227件。2、2011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43件。
泉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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