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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银监会全力做好规章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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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切实做好银行业监管规章清理工作,银监会根据国办发[2007]12号通知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法[2007]20号)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对银监会执行制定的33件监管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银监会已经按时完成监管规章清理工作,并已将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章目录通过银监会网站向社会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规章清理工作平台,科学安排部署清理工作
  为做好规章清理工作,银监会成立规章清理规划领导小组,由刘明康主席亲自担任组长,政策法规部组建法规清理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清理办),负责具体清理工作及整体组织协调。与此同时,银监会内部各部门和各派出机构也都建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清理工作具体落实。同时为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清理办建立了清理工作信息、清理工作简报、清理工作通报、网络共享平台等多种信息沟通渠道。
  工作中,由清理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法制办两个通知的要求,制定了清理工作方案及清理工作任务分工表,下发到内部相关业务部门和部分银监局,由其按照清理工作方案进行清理,清理办对整个清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并运用建立的信息沟通渠道对清理情况进行及时交流和反馈。正是由于这种工作机制的保障,确保了银监会监管规章清理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二)以2006年规章清理工作成果为基础,对银行业监管规章进行深入清理
  在2006年的规章清理的基础上,清理办要求各清理单位按照这次规章清理的标准和“确保合法性、注重协调性、强化操作性、加强实效性、提高立法技术”的清理原则,对银监会制定的33件监管规章进行再次清理。为贯彻国务院法制办“开门清理”的要求,银监会将需要清理的监管规章在银监会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清理意见,并将有关意见及时转送各清理单位研究。为确保顺利完成清理工作,银监会将清理工作分为基础清理、审查论证、上报审议、公布实施等几个阶段。在审查论证阶段,银监会采取了重大问题研究论证、疑难问题会议讨论和初步清理意见小组审议等三种方式对初步清理意见进行论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于正在修改的规章,要求修改单位在修改过程中对清理标准予以充分考虑,确保修改后的规章符合清理要求。
  二、取得的成效
  (一)正本清源,厘清依法监管的依据
  通过清理,明确了现行有效监管规章目录,厘清了依法监管的依据。截至2007年11月份,银监会共颁布监管规章33件,经过清理,保留18件,修改6件,正在修改和拟修改9件。
  (二)增强了监管规则的有效性,提高了监管透明度
  从监管实践工作及这次法规清理来看,我国银行业监管规则还存在着透明度不高、操作性不强、规则之间不协调,甚至在一些领域存在着监管规则空白等问题。通过法规清理,通过相关规则的修改完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规之间的不配套、不协调和不完整问题,完善了我国银行业监管法规框架。在清理结束后,银监会已将现行有效规章目录通过银监会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将对银监会所有监管规则进行汇编,对外发行,明确依法监管依据,提高监管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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