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7日抚顺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9年3月25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2009年3月25日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公布 自2009年3月25日起施行)
抚顺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公证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