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7月,吉林市工商局制定并下发了《推进非强制行政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非强制行政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服务行政理念指导下,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的,在其职责及所辖区域内实施的不具有强制命令性质,以行政相对人自愿接受为特征的行政行为。它包括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信息服务、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方式。吉林市工商局通过推行非强制行政执法机制,促进了职能转变,提高了监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主要做法是:
一、制定总体工作规划,建立工作实施规范。
(一)以总局 “四个统一”、“四个转变”的建设方针为指导,制定《推进非强制行政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规划》。《规划》提出了在全市工商系统构建比较完善的非强制行政执法机制的总体目标;确立了开展非强制行政执法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所依、政府所想、相对人所愿、工商所能”的四项原则;明确了抓好重点示范项目和规章制度建设;2006年至2008年,分别确定为 “基础建设年”、“规范提高年”和“全面提升年”,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水平,三年全面升位”和以开展行政指导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实践行政合同、行政调解、行政信息服务、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在工商行政执法中的运用的工作重点、步骤和方法以及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规划》建立起了探索非强制行政执法机制的实施规范。
(二)健全基本工作制度、构造非强制行政执法机制。
该局在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等30余项执法制度的基础上,构造了10项非强制行政执法机制。
一是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机制。即充分利用工商机关公共服务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发布行政信息;
二是登记事务导办机制。即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中,实行导办服务、预约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协同服务及首问负责制等指导服务;
三是守法经营提示机制。即提示经营者守法经营,以避免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四是查处违法教导机制。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做到事前预警、事中教育、事后疏导;
五是处罚对象回访机制。即及时对行政处罚相对人进行回访,帮助其纠正违法行为,规范经营;
六是经济纠纷调解机制。即积极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商标纠纷和消费纠纷,化解矛盾;
七是规范经营劝导机制。即指导企业依法经营,防范交易风险,引导企业走出经营误区;
八是行业自律协商机制。即通过协商等方式,帮助建立企业自律制度和行业竞争规则,避免恶性竞争和违法经营;
九是维权兴企引导机制。即引导企业利用商标广告战略,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等,提高企业竞争力;
十是市场行为倡导机制。即运用行政奖励手段,开展诚信市场建设活动,树立正确的市场导向。
为了保障非强制行政执法机制的有效实施,该局还制定了《非强制行政管理程序暂行规定》,建立了效果评估等制度,设计了20余种相关文书。
(三)突出“六个重点”,积极推进非强制行政执法。
一是围绕行业发展和经济活动推进非强制行政执法。蛟河县局针对本地黄松甸镇食用菌专业村屯集中的特点,为促进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实施了食用菌经纪人队伍指导服务;船营局针对辖区内手机经销商较多的情况,为创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开展了手机市场守诺守信经营指导活动;龙潭局针对辖区国有大中型企业相对集中,下岗职工较多的现状,为指导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实施了“再就业帮扶项目”等。
二是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推进非强制行政执法。永吉县局针对涉安企业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涉安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指导活动;舒兰局为服务“三农”, 实施了订单农业合同帮扶指导。
三是围绕政府关注的重点推进非强制行政执法。桦甸市局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兴的市场主体作为指导项目,使“桦甸市嘉源养牛专业合作社”等31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出兴旺发展的势头;磐石市局将政府确立的3个经济建设项目作为重点,进行帮扶指导,助推了地方经济。
四是围绕相对人的“盲点”推进非强制行政执法。市局商标处针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商标意识不强,商标专业知识方面存在“盲点”,农产品商标注册率和使用率低,名牌农产品商标较少的现状,确立了“指导发展农产品商标项目”,提高了相对人的品牌意识和商标专业知识,培育和发展了本地农产品商标,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
五是围绕执法的难点推进非强制行政执法。社会弱势群体无照经营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监管的难点,利用传统的强制手段,往往是群众不理解,政府不满意。船营分局把解决弱势群体无照经营作为重点,通过运用非强手段,协调卫生、环保等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大幅度降低前置审批费用,简化手续,为771户长期“打游击”的业户办理了营业执照,化解了社会矛盾。
六是围绕完善监管措施推进非强制行政执法。针对市场管办脱钩后存在的市场管理不到位,经营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丰满等分局确立了“管办双方签订行政合同,协力打造诚信文明市场项目”,通过行政合同手段,挖掘了管理潜能,强化了市场责任意识,促进了管理规范。
(四)做到“五个到位”,保障非强制行政执法推进。
一是工作标准到位。昌邑分局针对森鼎家居购物广场商业信誉缺失而导致效益下滑,摊位出租率降低的问题,运用扩大参评企业范围,张榜公布获奖企业名单、设立导购牌,为获奖企业优先提供摊位承租,利用媒体宣传等行政奖励手段开展行政指导活动,一年后,市场摊位出租率达到了100%,市场交易额由2.5亿元增加到11亿元,租金收入3200万元,上市商品的质量、数量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消费者购物安全、舒适、放心,投诉率明显下降。
二是问题找到位。该市龙潭区乌拉街镇特色农产品比较集中,地域资源优势也很突出,但长期以来一直没形成品牌和规模经济,影响了农业经济发展。龙潭分局经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后认为,制约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根源,是由于行业协会和农民缺乏地理标志商标知识、品牌意识淡薄。由此,他们从提高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及农民的品牌意识入手,到商标注册申请相关材料的准备,直至商标的使用、管理、宣传、保护等各环节进行行政指导服务,从而,提高了相关人员的商标意识,促进了商标注册申请的进程,为扶持农业经济发展、实现品牌兴农、品牌富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工作做到位。吉林市水务集团在组建登记中,由于不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市局登记注册分局积极主动地指导企业重新制定了集团组建方案。通过行政指导、信息、跟踪服务,使企业原计划用一年组建集团的目标在1个月内得以实现。
四是手段运用到位。该局在规范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活动中,针对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食品知识匮乏、经营理念落后的现状,采取了食品安全知识行政培训手段;针对食品经营行业经营行为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的问题,采取了指导建立完善自律制度、召开示范店现场会帮助引导的行政指导手段;针对食品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采取了行政告诫、警示、约谈的手段;针对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采取了利用手机短信、媒体、公示版等发布消费警示的行政信息服务手段;针对食品经营和消费纠纷,采取了行政调解手段;为鼓励食品经营行业诚信规范经营,采取了行政奖励手段,由于工作手段运用到位、方式灵活多样,市场上的问题食品明显减少,食品质量投诉案件数明显下降。
五是规律抓到位。该局在实施执法信息服务活动中,坚持以“群众想知道什么,我们就尽可能公开什么”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市局网站、红盾短信平台、电子触摸屏、信息服务专栏、新闻媒体、宣传资料、办事指南、召开信息发布会等各种形式,公开执法项目的依据、程序等,通过实践,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实施非强制行政执法,该局已形成了66个工作范例,为促进了职能转变,提高了监管水平,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二、初步成效
一是确立了新的执法理念。实施非强制行政执法机制,赋予了工商依法行政新的内涵;确立了行政执法刚柔相济, 服务发展的执法理念;澄清了“依法行政就是依法处罚”等片面认识,执法监管重点已从“围追堵截”向“疏导帮扶”转变,拓宽了服务发展的渠道,提高了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市场执法者变为了经济发展的推动者、企业权益的守护者。
二是促进了职能转变,提高了监管水平。非强制行政执法机制的初步建立,走出了一条强制与非强制相结合的行政执法道路。特别是对一些无法用行政强制等方式实施监管的领域,如:指导大项目建设、规范企业改制、开展市场城乡建设、发展特色农业、建立农村经纪人队伍、推进企业商标战略等,通过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调解、行政信息服务及行政奖励等非强制行政执法手段,弥补了行政强制手段的不足,使管理相对人支持与配合工商执法,促进了工商行政执法目标的实现。
三是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推行非强制行政执法机制3年来,该局行政投诉案件降至为零,行政复议案件仅有8件(其中5件申请人主动撤回,3件维持),行政诉讼案件仅有2件(均胜诉),改变了案件多年居高不下的状况。行政执法监管机制的完善,行政执法方式的转变,彰显了和谐监管、优质服务社会效果;树立了执法维权、服务发展的公仆形象。
该局的做法受到国家工商总局,省、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并在全国工商系统推广。
协调司江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