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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莉 :“人民需要责任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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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莉
    [各级行政机关应共同推进实现行政机关权责统一的重要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
    作者按:市场经济需要的是责任行政和服务行政。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机关内部(尤其是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的依法明确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程序、考核执法质量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一项综合制度。
    执法责任是基础,执法程序是关键,评议考核是手段,过错追究是保障,这四部分内容的有机结合能够有效地约束行政权,以“责任本位”取代“权力本位”,最终使之规范运作。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化是宪法对行政机关制度建设的规定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源于宪法对规范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行为的规定。宪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宪法的这条规定,就是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将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责任落到实处,把执法责任分解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个体,并通过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将责任承担落到实处。因此,我国的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落实宪法和法律关于工作责任规定的重要内容。
    二、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需要的是责任行政和服务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种以依法确定职权责任的形式出现的约束行政权、制约执法人员个人利益的制度,是一种行政机关更现实地接受上级机关、相对人和社会监督的多重机制共同配合、作用的责任行政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内容是“责任”,即通过对行政机关职责的界定、岗位的科学设置、岗位职责的明确、人员的落实、执法情况的考核评价、过错责任的追究奖惩,真正作到行政机关以“责任本位”取代“权力本位”,从而最终达到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现阶段,我国已经加入WTO,加入WTO我国将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国务院法制办杨景宇主任2001年3月25日在《加入WTO与中国政府法制建设》(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发言)中就深刻指出:“入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政府入世’。---加入WTO首先是对我国行政管理制度的影响,现行行政管理观念、制度、体制、方式、手段都需要进行深刻的改革。---无论在政府立法工作中,还是在行政执法活动中,都要体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原则,对行政机关来说,权力与责任应该统一;---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权力的同时,也要对其行使权力规定明确的程序和应负的责任,以规范、制约、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防止滥用权力。”可以看出,加入WTO对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使各级行政机关适应当前形势的一项紧迫任务。
    三、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机关以法定的行政管理职权为基础,既行使权力,又承担责任,既履行职责,又受到监督。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即行政主体法定、行政职权法定、行政程序法定、行政行为法定、行政责任法定,从而成为各级政府机关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实现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行政执法责任制也是保障行政权规范运做的有效方式。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通过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评议考核等具体工作,使行政管理制度秩序化,有利于实现行政权的有效运用。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针对所有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责任制度,核心就是责任。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角度看,这项工作应当包括执法责任制的基础性工作和核心工作。
    (一)作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性工作:
    1、认真清理行政执法主体。
    2、认真清理和汇集执法依据,确保依据合法。        
    3、界定执法机关的职责,解决执法中的交叉问题,职责不明等问题。
    4、推行政务公开,健全执法监督制度。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工作
    执法责任制是依法明确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程序、考核执法质量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综合制度。
    执法责任是基础,执法程序是关键,评议考核是手段,过错追究是保障,这四部分内容应当有机结合,相互衔接。
    1、科学设置执法岗位和明确岗位职责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内容。岗位职责就是将不同类别、不同流程的执法工作,细化为具体的执法岗位,依法对各级各类执法岗位负责人的职权责任和具体标准的确认。各级政府要组织好各执法部门的执法岗位设置工作,各执法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和工作性质,科学和地设置执法岗位,合理分配执法任务,明确界定各执法岗位的职责。
    岗位职责应当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既要符合法定权限,又要符合执法工作实际要求,还要与机构改革和人事改革的目标任务相结合。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岗位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各自应承担的工作权限和责任。
    2、执法程序就是执法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必须遵守的程序规定。执法程序的设计应当详细具体、易于操作 并具有明显的岗位特点。要明确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各个岗位的执法程序必须有机衔接,防止脱节,保证执法活动的有序高效运行。
    3、评议考核是通过内部考核、外部评议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以执法质量作为奖惩依据的评价方法。内部考核是指执法机关以岗位职责和执法程序为标准 对执法人员执法质量进行的定期检查核对。各级执法机关应当结合信息化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办法。
    外部评议是指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的监督和意见反馈。各级执法机关可通过发放执法评议卡。公开设立意见箱、开通执法监督专线电话、聘请监督评议员等方式进行。
    评议考核应当体现奖惩结合,对评议考核获得先进的应子以奖励,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执法过错,应当对责任人予以追究。评议考核的结果要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可依照国家公务员条例的规定,记入执法人员的人事档案。
    4、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是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件。错案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是制定科学的认定责任标准,核心是建立对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的集体责任(机关责任)、领导责任、具体执法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完善追究体系。明确具体的追究机构、制定严明的追究程序。可以通过审批责任体系来确定谁负主要责任,谁负连带责任,谁负领导责任。
    五、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作用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各级政府的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在已这项工作的地方,90%是由政府负责组织推行,其具体工作都是由政府法制机构来承担的。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推进主体――政府的办事机构,承担了草拟推行方案,清理执法依据和执法主体,指导责任制试点、建立推行责任制的各项制度、落实评议考核、检查监督等大量工作。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初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国家推行工作没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要求,这项工作也没有现成的经验,许多制度要靠行政机关自己探索实践,不少地方的政府和部门领导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滞后,大部分工作完全靠政府法制机构去推动,其工作的艰巨和步子的艰难是可想而知的。经过多年努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有不少成绩,也创制出很多经验,但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各级政府应考虑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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