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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出台《菏泽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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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年12月31日,菏泽市政府印发了《菏泽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菏政发〔2011〕25号),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菏泽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明确了今后五年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

  《规划》指出:今后五年,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中心,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以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规划》指出,依法行政五五规划的基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有效实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有效落实;服务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等政府自身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有机统一。

  《规划》强调了今后五年依法行政的六项工作重点:1、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2、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3、全面提高制度建设质量;4、严格规范行政执法;5、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问责;6、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共涉及40项具体的工作制度。

  《规划》同时明确了8项保障措施:1、健全推进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2、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3、加大依法行政经费保障力度;4、落实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5、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6、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理论研究活动;7、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8、坚持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

  《菏泽市依法行政五五规划》的出台,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意义,是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法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供稿: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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