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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沁阳国土局“四个注重”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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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沁阳市国土资源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土资源管理新政,重管理、促服务,保发展,注重组织建设、注重学习培训、注重制度建设、注重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有效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上档升级。

    注重组织建设。对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各国土所长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的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工作通报、考核等工作,从而为有效落实执法责任奠定了组织保障。每年年初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制工作安排,年末听取一年来法制工作的情况报告,体现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重视和及时指导;该局设立大要案件评审委员会,各对大要案件和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究、集体会审,保证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注重学习培训。每年年初,该局制定全局法制学习培训计划,坚持周六教育培训制度,内容涉及有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等内容。在机关院内和基层所设立了法制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便群众知法守法。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周五所长评案例会,对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进行专题讲解、评晰,及时整改,规范相关执法文书,同时结合检察院进行渎失职警示教育,引导全体执法人员依法办案,文明执法。

    注重制度建设。近年来,该局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走向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一是事前着眼防范,建立了执法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承诺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使行政执法行为在实施前就对执法人员形成明确而合理的约束。二是事中着眼把关,严把案件审核,注重发挥法制机构、案件评审委员会的程序和职责,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评审,减少执法失误,提高案件质量。加大对自由裁量权的审查力度,在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时要有充足而正当的理由,并在有关法律文书中表述清楚,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理念。三是事后着眼长远,建立了过错追究、执法考评、案卷评查等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事后监督,对定性不准、程序错误的行政处罚案件,或材料不全、形式不合法的行政许可案件及时坚决予以纠正,对执法过错人员及时予以警诫。

    注重执法监督。一是明确职能职责,实施科、队、所三级督(巡)查,由监察科督导监察大队,监察大队督查各国土所,各国土所督查包片责任人,定期下发督查通报。对巡查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出现违法用地行为的国土资源所实行黄牌警告和重点监管,确保了在每个环节和细节上监督到位。二是进行执法情况考核考评,由监察科牵头,对13个基层国土所执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执法中询问笔录制作不规范、告知手续不完善、案卷装订顺序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和执法建议,规范了基层执法行为。三是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核审。案件评审委员会对各类大要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决策,保证了大要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对自由裁量权认真加以监督,要求办案机构在实施自由裁量权的从轻、从重处罚时,要在案卷之中标明从轻、从重处罚的依据和理由,避免自由裁量权受到人为因素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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