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灵宝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三门峡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市政府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积极参与,保障上全力支持,着力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制定下发了《灵宝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突出以市政府创建为主,各乡镇及政府部门创建为辅,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上下一致的工作机制,做到总体有方案,实施有步骤,创建有标准,工作有实效。市直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了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局面。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不定期听取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涉及依法行政方面的工作汇报随时听取、随即决策,对法制办送审、呈报的请示随时审阅,随即指示。不断加强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责令予以整改,从组织领导上保证了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结合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市大力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结合《纲要》颁布七周年法制宣传月、《行政复议法》颁布十二周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契机,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举行以《纲要》、依法行政示范创建、《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资料共5000余份,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通过多方位多渠道的宣传,使干部群众对依法行政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纲要》、《决定》和政府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以规范科学民主决策为切入点,从源头上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政府议事规则和行政决策程序,提高领导行政决策效能,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增强了政府的决策力、执行力和公信力,积极预防因决策失误引发的行政争议。真正实现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受到各界群众的拥护,没有一项决策引发行政争议。 (四)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着力点,从基础上推进依法行政。制定了《灵宝市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办法》、《灵宝市行政处罚投诉处理办法》、《灵宝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办法》、《灵宝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灵宝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依法及时纠正滥施处罚、随意处罚等行为,从制度上保障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统一、规范有序、公正透明。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为民执法、便民执法,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缺位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确保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合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 (四)以强化行政监督为关键点,从制度上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大力开展政务公开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市各行政部门政策法律、岗位责任、办事程序、规章制度、人员状况、收费标准和一些重大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公开查询,充分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进一步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市政府所有规范性文件在出台前都要经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审核,不予发布。对一些重要的规范性文件,都要经市政府常务会或市长办公会进行研究讨论,从源头上杜绝了规范性文件的差错和漏洞,保证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11月下旬开始,根据上级政府安排部署,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时按要求完成了有关行政强制规定和行政实施主体清理工作。 (五)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涉及城市建设管理、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房产纠纷等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大量增加。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不断改进工作思路,拓宽审理方式,加强和解、调解工作。对受理的案件,认真审理,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复议决定,切实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去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维持5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件。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或者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制度,积极参与涉及社会稳定或社会关注的重大行政争议案件协调工作,解决疑难复杂的群体争议。经过引入复议渠道,息诉罢访,依法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增强了政府公信力。 2012年,我们将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从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加强市政府依法行政目标管理等方面强力推进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政府议事规则和行政决策程序,提高领导行政决策效能,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增强政府的决策力、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严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进一步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纠正,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拓宽行政复议案源,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层级监督、化解行政争议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制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提高法制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大力宣传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采取的措施、建立的制度、积累的经验、涌现的典型、取得的成效,为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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