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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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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经办党组研究,决定对整改措施在“甘肃省政府法制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进一步提高立法过程中的民主性。

  要健全完善政府立法征求公众意见制度。一是继续依托甘肃法制网等媒介广泛征求公众对政府立法的意见建议。二是推广使用国务院法制办推行的逐条征求意见系统软件,完善网上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三是加强与省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拓宽征求意见渠道,完善征求意见方式和平台。四是增强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一些涉及公众利益的立法项目,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二、加快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工作进展。

  加快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工作进度,一是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列入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围。二是总结推广经验,典型示范引导,在下半年适时组织召开省级行政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会议,强化措施,形成合力。

  三、加强对全省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增强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和督查力度。一是加强全省“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备案审查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督查。三是强化对市县政府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提高备案监督水平。四是着手编辑《备案审查典型案例选编》,通过对备案审查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和解读,阐释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防止的问题,为市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指导和帮助。

  

                             二�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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