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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天水市就201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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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措施。近日,天水市政府法制办对今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这是天水市第五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参加今年案卷评查工作的有3类行政执法单位: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及所属单位,各县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及所属单位,驻市省属行政执法部门、驻县区省市属行政执法部门及所属单位。参评行政执法案卷主要为各参评单位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含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行政复议3类案卷。有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裁决职权的参评单位,还要对这3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卷的评查内容和标准依照《天水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案卷的评查内容和标准由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执法行为合法、案卷记录完整的原则自行确定。

  案卷评查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10月中旬结束,共分为部门自查和集中抽查两个阶段。在部门自查阶段,各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本年度案卷开展自查,评查面不低于80%。自查结束后,市、县区政府法制办要分别从各部门自查案卷目录中指定一定数量的案卷,进行集中抽查。另外,市政府法制办还要对县区政府法制办集中抽查的案卷再行抽查。集中抽查结束后,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全市案卷评查工作会议,评点案卷,交流经验,总结评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案卷评查质量、切实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今年的案卷评查工作做了3个方面的改进:一是扩大了案卷评查范围。去年要求各部门自查面不低于50%,今年提高到80%。二是创新了评查方式。考虑到前几年案卷评查工作刚刚起步,还处于探索阶段,集中抽查的案卷采取由各部门自行挑选上报的方式产生。经过4年的探索总结,案卷评查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因此,今年集中抽查的案卷采取由各部门上报自评案卷目录,市、县区政府法制办从案卷目录中指定,即“随机抽查”的方式产生。市政府法制办对县区政府法制办集中抽查的案卷再次进行抽查时,也采取这种方式。三是增加了案卷种类。将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裁决3类行政执法案卷纳入今年案卷评查工作,市、县区政府法制办将对这3类案卷的自查情况专门进行检查。

  

  天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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