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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1年南平市农业政策法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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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南平市农业政策法规工作在南平市委、市政府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农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了农业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推动了依法治农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南平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1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2011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规划和落实好“六五”普法工作,根据南平市委、市政府《转发〈南平市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南委〔2011〕65号文件)精神和《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闽农政[2011]357号)要求,南平市农业局制定了《南平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南农[2011]215号),明确“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南平市农业局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南农[2011]215号),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有关职能科室和直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协调等项工作。认真制定了以《宪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主要内容的2011年度的学法计划。南平各县(市、区)农业局也都认真制定了“六五”普法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确定了普法联络员,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普法,扎实推进农村和农资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11年市、县农业部门继续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努力推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宣传活动重点围绕“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这一主题,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举办农业法律知识竞答、真假农资识别、依法维权等系列活动。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劣常识,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教育农民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注意索证索票,增强农民维护自身权益意识,提高农民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开展了“农业法律进企入社”活动。以城区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对象,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开展“农业法律进企入社”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等主体法律意识。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市、县农业部门组织农业执法和科技人员1600人次,深入33个乡镇62个行政村举办农业法律法规培训班62场次,培训村民4300多人次;深入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资企业172个,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题讲座83场次,发放农业法律法规、农资打假等各类宣传资料8.36万份,张贴标语横幅126条,赠送宣传雨伞874把,赠送科技书籍3620册,发放纪念品3500份。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当地的新闻媒体都进行了跟踪报道,活动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营造了农资打假保春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干部学法,进一步提高农业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干部学法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一是建立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委年初就安排好党委中心组学法专题,聘请市委党校法律专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2011年南平市农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各1次,举办法律专题讲座2次。二是建立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利用“福建普法网站”、“福建农业政法频道”、“南平三农网”等阵地,组织农业干部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根据《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1〕222号)、省法宣办〔2011〕16号和闽农厅办[2011]250号文件精神,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和系统农业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中共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在“12.4”全国法制日前后,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宪法知识的专题学习和考试,局领导带头学习和考试,推动了干部职工学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建立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完善执法人员、法制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对局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法制人员年学法必须达40学时,对新办证的执法人员,做好集中培训。重点做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此外,南平市农业局还积极选派农业执法骨干参加农业部举办的农业法律和农业执法培训班学习, 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农业干部的法制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推动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南平市农业部门在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农民的法制素质,增强依法维权能力的同时,着力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依法经营观念,确保诚信守法经营。大力培养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的形势和要求,开展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推进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把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作为农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农资经营秩序。对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案件,农业执法部门予以严历打击。据统计,2011年,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3141人次,检查农资企业2418个次,检查各类农资4043.5吨,查获假劣农资132.604吨,查处非法制售农资案件102件(种子案件10件,农药案件73件,肥料案件9件,农产品及其他案件10件),罚没资金42.468万元。其中,按一般程序查处的农资案件75件,罚没资金40.549万元;按简易程序查处的农资案件27件,罚没资金1.891万元。全市受理农资质量纠纷51件,成功调解49件,帮助农民索赔资金23.16万元,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五)清权明责,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南平市农业局根据已经市法制办审定公布的南平市农业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和“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进一步依法合理细化裁量标准。根据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三块上报的农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梳理、规范结果,对照省农业厅公布的《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和经市政府审定并公布的农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权力进行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并在多次征求各职能科室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职能科室上报的结果进行再次认真审查复核,对各单位、各科室梳理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不细化、遗漏的部分,进行补充修改,力求规范工作更具操作性。在市法制办、效能办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南平市农业局有关职能科室的共同努力,完成了227项行政执法职权(其中种植业96项、畜牧业53项、渔业78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许可8项、日常监督检查14项、行政处罚185项、行政强制18项)的执法依据、承办科室和负责人、权力运行流程等农业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工作,并报经市法制办、效能办审定后在市政府网站和南平市农业局三农政务网站上公布,做到行政权力透明、公开、公正。并印制了《南平市农业局规范权力运行资料》汇编发到相关职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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