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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多举措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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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和有力抓手,石景山区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多项举措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推进工作网络建设,实现各项职责“明确化”。区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成立政府信息公开组,牵头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单位均将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列入“三定”方案,明确主管领导,落实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确定岗位职责,理顺程序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推进公开场所建设,实现公开渠道“多元化”。按照“信息共享,就近查询,分级受理”的原则,全区结合工作实际设立对外接待查询场所41个,其中包括3个中心、38个受理点,由区政府统一制作并悬挂标识。在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开辟查询区域90平方米,设公共查询电脑8台,制作了文件展示柜4组,制作信息公开服务手册200余份,并开设对外接待服务窗口,负责受理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电子查阅,及纸质文本查阅服务。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在档案中心将政府信息查阅与档案利用工作相结合,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文件专架,并配备了大字阅读辅助设备和盲人阅读软件等设施,方便特殊人群使用。38个受理点分别结合各自特点进行了布置,配备触摸屏、信息公告栏等设施,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场所设施建设。同时,区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按照《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咨询办法(试行)》要求,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

  三是推进工作机制建设,实现制度流程“规范化”。区政府制定了覆盖完整、程序规范、便于操作的制度保障体系,包括信息清理、保密审查等十余项工作办法及相关工作预案,并全部编印成册下发至各单位,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参考。

  四是推进主动公开载体建设,实现公开主体“网络化”。各单位以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为平台,信息公开专栏为载体,不断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主体作用,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更新各类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同时通过不定期抽查与年末督察考核等形式,不断规范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此外,按照《条例》要求,全区各单位按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是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实现答复解释“具体化”。具体做好三项工作:其一,研究制定了《石景山区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违规申请、群体申请、纠缠申请等事件工作预案》、《石景山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预案》、《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流程》等多项依申请公开工作应急预案;其二,严格按照“受理申请程序清楚,答复意见按时规范,解释工作耐心到位”的要求,严把“受理关、办理关、答复关”;其三,对依申请信息内容进行分类,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划定公开范围,更好的把握申请规律、规避公开风险,妥善答复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是推进业务能力建设,实现督察考核“常态化”。制定《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细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开展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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