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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开展“行政复议法集中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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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十周年,2009年10月31日,市政府以及18个区县政府在所辖区域内的繁华地区,开展主题口号为“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行政复议法集中宣传活动。刘敬民副市长在市政府法制办周继东主任的陪同下,分别赴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和宣武区的活动现场指导相关工作。各区、县的主管领导也出席了各地区的宣传活动。活动采取摆放宣传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了行政复议相关知识,让市民知晓并学会通过行政复议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

  十年来,北京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行政复议法的贯彻落实,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北京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坚持复议为民的理念,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首都和谐社会建设。

  受理渠道不断畅通。市政府自2007年4月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室以来,共接待群众5000多批次、8000多人次;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总数从2000年的1543件上升到2006年的2529件。纠错比例不断提升。1999年以来,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纠错比例逐年上升,2008年市政府行政复议纠错比例达到13.9%。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主动开展了和解和调解工作,市政府2009年上半年办理案件中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审理的比例达到21.5%。公信透明度不断加强。2007年9月,北京市在全国率先设立复议委员会,引入社会知名学者、专家参与复议案件的办理,提高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

  此次“行政复议法集中宣传日”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复议基本法律知识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良好效果的宣传,增加了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的深度了解和信任,促进了行政复议宣传渠道的扩展和依法解决行政争议良好氛围的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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