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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京市朝阳区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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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朝阳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4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0件(含去年未结案件8件)。在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维持45件、责令履行1件,终止12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6件,因行政机关行为改变、申请人撤回申请的6件),确认违法2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不予受理7件,其他方式结案2件,未结12件。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为12.9%,同比降低0.1个百分点。案件涉及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房管局、劳动局、建委、城管大队等6个局、委和东风、崔各庄、东坝、奥运村4个乡政府。案件类型包括:不服行政处罚(24件)、不服工伤认定结论(8件)、不服拆迁裁决(27件)、不服行政机关不作为(2件)、不服处理结果(6件)、不服行政强制措施(3件),其他类型12件。
    2007年朝阳区行政复议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1、行政复议申请数量较去年有大幅上升。2007年朝阳区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比去年增加14件,增长率为23.3%。
    2、公民个人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比重继续上升。2007年公民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的65件,占收案总数的87.8%,高于去年约4.5个百分点。
    3、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与去年基本持平。2006年朝阳区行政复议纠错率为13%,2007年纠错率为12.9%,下降了0.1个百分点。
    4、行政复议利益诉求多样化。2007年收到了不服变更房屋承租人的登记行为、不服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不服动物疫病诊断报告、不服建设工程许可证、不服环境整治决定以及不服集体财产分配等新类型的行政复议申请。这些新类型的行政复议申请多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交叉的案件。
    5、行政复议听证比例上升。2007年朝阳区采用听证方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有16件,约占已审结案件的23%,高于2006年(3件)18个百分点。行政复议听证程序对促进行政复议的公开、公正,提高行政复议审理的透明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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