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召开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暨区政府与法院第一次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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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上午,北京丰台区召开了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暨区政府与法院第一次联席会。此次会议由副区长闫傲霜同志主持,会上,区政府法制办主任蔡慧永同志传达了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介绍了北京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六项配套制度,副区长李昌安同志总结了丰台区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区法院院长董华同志通报了2007年全国、市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及近三年全区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同志,丰台区委副书记、区长李超钢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周继东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丰台区在依法行政工作中 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并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对下一阶段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周继东同志指出,我市当前依法行政面临的总体形势主要有 三个特点: 一是当前我市经济处在快速发展期,同时又是矛盾的凸显期,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在纷纭复杂、不断涌现的社会矛盾面前如何履行好政府的职责,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矛盾和问题,这对依法行政的能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二是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利益意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甚至政治参与意识不断高涨。群众关心的不再仅仅是自己的切身利益、眼前利益,同时更加关心公共政策和公共决策,这对我们的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三是新的法律制度、法律规定的出台,给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或者直接的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或者间接的调整着行政机关的运作模式,这需要认真研究应对。 周继东同志强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注意研究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更要注重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适当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仅需要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规定,在实质上更要体现法律的要求和法律的精神,不要机械的、片面的理解法律,要将法律的精神与具体的实践相结合,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注意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在具体行政行为中体现出公平正义,体现出平等,这也是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是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做好协调工作。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要协调处理好公共利益与公民切身利益的关系,在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的同时,体现对公民个人利益的人文关怀;要协调处理好不同群体、不同个体间的利益问题,避免引发矛盾和纠纷;要协调处理好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公权力无公共利益、无法律规定,不能介入私权范围,减少行政争议。 三是在具体工作中,要更好的发挥行政机关的各项职能。行政机关的职能,包括保护合法、服务守法和制裁违法。从某种意义上讲,保护合法、服务守法比制裁违法更为重要。只有更好的保护合法、服务守法,我们的执法行为才能够更好的得到社会和群众的支持。 周继东同志指出,下一阶段的依法行政工作,应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重点推进: 一是要贯彻全国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精神,是当前一个时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全国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要求抓好落实,特别要进一步抓好街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这是重中之重。 二是要认真贯彻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市政府五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要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发挥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作用,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发布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建设。六项制度是对各执法部门提出的共同要求,需要各部门把这六项制度和本部门的工作及执法制度结合起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 李超钢同志指出,依法行政工作关系到政府部门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关系到法治政府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何构建,做好这项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两点: 一是依法必须行政,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履行自身的职责,这是针对行政“不作为”的要求。行政不作为,首先体现在行政处罚不作为。2005、2006年,丰台区有13个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连续2年未实施行政处罚,这虽然有客观原因,但是肯定有行政不作为的因素,这13个部门要对本部门连续2年无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说明,由区法制办作出分析和评价后将结论报区政府,区政府将根据评价结论,从人、财、物和效能考核等方面进行处理。当然,行政处罚只是行政执法的一个方面,不是执法的全部,行政执法的范畴比行政处罚要宽泛的多,行政机关不只是行政处罚方面存在不作为,其他执法方面也可能存在不作为现象。特别是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对新出现的问题可能无明确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有些部门机械的理解法律的条文,将法律法规作为不履职的依据,而不是从立法精神来掌握法律的本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出现的问题束手无策,这实际上也是行政不作为。这些都是我们在工作中应该避免的,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要依法积极履行职权,做到执法不缺位。 二是行政必须依法,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这是解决行政乱作为的要求。法定职责确定的是一个部门该干什么,法定权限确定的是一个部门能干什么,法定程序确定的是一个部门应该怎么干。在履行法定职责方面,存在履责还不够全面的问题,能体现政绩的事主动干、抢着干,不能体现政绩的事就不干;在履行法定权限方面,存在重权力轻指导,重管理轻服务的问题;在履行法定程序方面,个别部门还存在“特事特办”思想,不能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各行政部门一定要树立“行政必须依法”的意识,做到执法不越位、不错位。 李超钢同志强调,现阶段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做好丰台区的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增强法律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首先要从法律上寻找解决的途径,依法处理、依法决策。特别要注意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研究其对行政管理工作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是拓展法律知识。各级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继续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公共法律知识,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学习专业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 三是提高法治能力。从目前的情况看,在短时期内全面提高行政机关所有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面临一定的困难,在各行政机关内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事半功倍,一本万利。各单位要配备法律专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决策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适当性把关,这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要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在具体行政工作中,避免僵化的理解法律规定,要正确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做好行政工作。 四是完善法制体系。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的六项制度,落实我区的“行政执法联席会”和“区政府与区法院联席会”制度,健全政府法制服务网络,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形成合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最后,李超钢同志要求全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并重申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报送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向区法制办备案;二是需要政府讨论决定的、涉及法律事项的议题,未经区法制办审核,不得安排上会;三是涉及多部门职责的事项,遇到问题需要协调,要请区法制办、区编办进行协调。 此次会议的召开,使全区各行政机关进一步加深了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清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任务,坚定了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信心,为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 2007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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