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崇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格化管理——劳动保障监察 长效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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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所有制形式、收入分配形式和就业形势更加多样化,劳动关系表现的日趋复杂,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当前,劳动行政部门面临的突出矛盾主要体现为一是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持续增长;二是非公企业违法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三是恶意克扣拖欠工资的违法问题十分突出;四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繁重与人员紧张的矛盾依旧突出。 以上几方面的突出问题,促使我们站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角度去认清形势,把握工作的发展方向。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和整个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发展趋势,我们认识到今后一段时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思路应坚持“突出重点、从严执法、标本兼治、查防并举”的指导方针;在推进工作管理体制上进一步完善区、街、居三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网络体系,落实区域管辖责任制,积极创造条件扩充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扩大劳动保障监察覆盖范围;在开展工作的方式上,根据区、街、居三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网络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概念 所谓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就是以一个社区为网格,各街道形成若干个网格。以网格为单位,依托区劳动保障机构劳动保障监察员、街道劳动保障组监察员和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对网格地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监督,实现我区对用人单位“网格化监察”。 二、我区劳动监察工作网络化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的有关要求,市劳动保障局提出2007年重点工作安排中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区、街道三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网络体系,我区按照市局要求,积极探索劳动保障监察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区域网格化监控的新模式,尝试性的在街道现有劳动保障协管员中聘任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初步建立起区、街、居三级劳动监察工作网络体系,也使得我区对网格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得以实现。 (一)结合实际,确定试点 1月份,区劳动监察大队在到崇外街道调研、听取劳动关系组研讨意见、到丰台区学习网格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区实际,拟订了《关于在崇文门外、东花市街道开展聘任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提交局长办公会同意后,确定首先在崇外、东花市街道社区开展聘任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试点工作,建立并实施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待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区铺开。 (二)深入摸底,确定人选 目前两个街道共有劳动保障协管员17名,为确保聘任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质量,由主管局长带领劳动监察大队深入两个街道进行摸底,了解协管员的工作状况及其他情况,征求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组和社保所负责人的意见,按照聘任条件初步确定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人选。 (三)搞好聘任,培训上岗 经过前期摸底,确定人选后,劳动监察大队组织两个街道劳动保障协管员进行了摸底考试,一是了解他们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掌握情况;二是为培训工作做好准备。2007年2月2日我局举行隆重的聘任仪式,聘任仪式后利用两天时间对新任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进行了培训。 为了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尽快熟悉相关法规、掌握工作技巧、为上岗做好监督检查奠定业务基础,劳动监察大队采取了培训与工作结合,一方面坚持每月对监察协管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讲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另一方面参与街道监察组处理各种违法案件,现场听取劳动仲裁开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第三街道监察组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传帮带,与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一同深入用人单位监督检查,通过上述措施使他们很快适应了工作的开展。 (四)明确职责,制作流程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对企业如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必须明确工作职责,清楚具体工作流程。为此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监察协管员8条工作职责即:1、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工作;2、依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监督;3、协助区、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4、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以及新增和减少情况,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台帐,并实施动态监控;5、及时发现并报告辖区内用人单位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6、引导劳动者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及时上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组;7、协助预防、调解辖区内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8、完成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街道监察组布置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按照上述职责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制定了具体工作流程。 三、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初期工作模式和所取得的效果 (一)划定网格,明确任务范围 在试点地区,崇外街道将辖区内300余家单位按区域划分为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四个片,划分为4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2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组的4名监察员每人负责1个网格的管理。东花市街道按照现有8个社区(设定为8个网格)基本状况、单位数量及整体工作总量划分4个大责任区,8名监察协管员分成4个组,明确负责区、落实到人;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组4名监察员每人负责2个社区,带领1组监察协管员深入各社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活动。 (二)固定工作时间,确保工作质量 在试点街道聘任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其原有身份是劳动保障协管员,聘任后,赋予了部分劳动监察的工作职责。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在日常工作中并不能专职从事有关劳动监察的相关工作。为确保协管员充分履行监察协管员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试点街道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和区劳动监察大队的总体要求,确定了协管员每周固定时间从事劳动监察工作。崇外街道监察协管员每周四、周五上午巡查网格内单位;东花市街道监察协管员每周三、周四为劳动监察巡查日。 (三)建立工作记录,掌握网格内单位用工信息 劳动监察协管员以企业基础信息采集系统为依托,以《工作记录表》为主要数据来源,对分管网格内的各类用人单位新增或减少情况进行重新登记,做到数量清、情况明,并根据数据台帐、统计分析网格内单位用工情况,掌握网格内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足额支付工资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回访工作。对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单位向街道劳动监察组进行上报,街道劳动监察组将此类单位作为重点监察对象。监察协官员对巡查中所发现的重大违法问题同时向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四)“网格化管理、网络化监察”效果初步显现 通过我区在街道社区聘任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试点工作以来的实践来看,我们感到监察协管员得确发挥了宣传劳动政策法规、采集企业用工信息、监督企业用工行为的作用,工作效果初步显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察范围扩大。 我区通过在崇外、东花市街道社区设置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我区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增加了、队伍扩大了,有利于对用人单位开展全方位执法检查,弥补了过去执法人员的不足,扩大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覆盖范围,有效促进辖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规范管理。 2.宣传及时到位。 试点街道根据各自社区的特点,创新宣传工作。东花市街道协管员向网格内单位发放协管员工作联系卡,与单位随时保持联系,便于宣传新的政策法规。3月份,协助街道劳动保障科对网格内非公企业开展了《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情况问卷调查》,通过对50家企业100名女工是否了解国家制定的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是否清楚《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和《女工专项集体合同》等10个问题的调查,不仅了解了部分职工的愿望,同时也掌握了部分企业及辖区《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为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继续推进《集体合同》、《女工专项集体合同》制度打下基础。为预防和减少责任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监察协管员认真学习《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政策,利用各自社区宣传栏、展板等资源,张贴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宣传画及政策宣传资料,在辖区非公企业集中、使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街巷等地开展劳动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同时抓住“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程”、“劳动合同宣传月”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企业、职工、群众进行政策宣传,发放劳动保障宣传月刊1500余份,发放各项劳动政策宣传材料2000余份。在《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颁布之后,两个街道17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及时将此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送到网格内的用人单位。 3.信息保持畅通。 近半年来,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通过深入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发现43家用人单位不仅不提供相关劳动用工相关材料,而且不配合监督检查,监察协管员及时将这些信息报告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组,由监察组及时到这些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予以了纠正。 4.协调快速及时。 东花市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在到网格内一家保安公司检查时,正好有一名保安员向他们反映,公司未支付当月工资,经过及时协调,不到1小时该公司就将工资发到这名保安员手中。通过协管员深入用人单位宣传劳动政策法规,监督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及时告知单位纠正不规范的用工行为,避免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5.监督检查深入。 街道社区监察协管员每周坚持到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街道监察组。近半年来,两个街道劳动监察协管员先后对网格内408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劳动用工存在不规范行为企业43家,协助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组纠正存在问题企业33家,并对其中2家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60余人,补办社保登记证2户,为劳动者追补工资0.7万元,及时化解劳动争议3起,为地区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对网格内单位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辖区新增19家企业,3家企业离开辖区。 四、我区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发展方向 通过近半年的工作实践,我区劳动监察三级网络化监察体系基本建立,对用人单位进行网格化管理的模式基本形式,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得以扩大,规范各类单位用工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加深,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做实网格化管理、网络化监察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软、硬件建设方面都要下大力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建立社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 从目前实践情况看,劳动保障协管员身兼多职,从事有关劳动监察管理工作的时间、精力有限,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市、区劳动监察机构已经认识到这方面的问题,在年内将完成聘任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工作。我区将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尽快完成专职人员的配备。 (二)适时开发企业用工信息管理软件 在硬件建设上,为便于对网格内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在现有企业基础信息采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企业用工信息管理软件。此项工作应做好前期论证,可借鉴兄弟区县劳动监察机构已建立的相关管理软件的优点。软件建设突出实用性、可操作性。 (三)区、街劳动监察机构加强工作指导 区劳动监察大队每月组织街道劳动监察员、劳动监察协管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解读相关法规、讲解相关案例、传授业务技能、现场观摩典型事例。通过多种形式的传授,使得劳动监察协管员监督检查的能力不断提高。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组定期做好协管员工作的考核工作,充分调动协管员工作主动性,及时汇总协管员反映的单位用工问题,指导协管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区、街劳动监察机构要注重总结协管员在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的经验,搜集协管员指导单位用工行为的典型事例,做好推广工作。 北京崇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九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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