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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举办庆祝《档案法》颁布20周年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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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北京市平谷区档案系统举办了以“情系档案,爱献兰台”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将系列档案法制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2007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周年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颁布10周年。以此为契机,北京市平谷区加大了档案法制建设的宣传力度,多措并举,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的纪念庆祝活动。首先,抽调精干力量,专门成立了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并制定了专项档案法制宣传工作方案,寓档案法制宣传于各项工作之中。其次,区档案局组织全区各立档单位开展了大规模、全方位、系列性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五五”档案普法读书活动;“剑南春杯”档案工作知识竞赛活动;以及档案法律法规知识进校园竞赛活动。
    在此基础上,区档案局又推出了以“情系档案  爱献兰台”为主题的大型文艺汇演活动。号召全区各立档单位充分发挥档案的功能作用,把宣传教育与休闲娱乐紧密结合,大力弘扬档案文化,宣传档案工作。此次演出的节目是在各立档单位推荐的节目中精选,全部是档案部门自编自演,从领导到基层档案员都积极参与,紧扣档案主题。这些节目中有歌颂档案工作和兰台精神的节目;有馆藏的50年代修建海子水库工地上产生的文艺档案中的节目;有在收集、指导民间艺术团体创建民俗艺术档案中发现的节目;还有记述档案工作情景和展示兰台风采的节目。
    北京市档案局副局长马素萍、平谷区副区长王晓光,以及区人大、政协、政法委等部门领导观看了演出。并对开展的文艺演出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北京市档案局领导表示:平谷区举办的档案文艺汇演活动在全市带了个好头。区领导要求要将文艺汇演活动继续开展下去,要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
    目前,有一系列的文艺节目正在编写、排练中,区档案局将把“弘扬档案文化、宣传档案工作、活跃档案生活”作为一项工程来抓。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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