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武区:不断完善老年人维权平台创新老年人维权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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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宣武区法律援助中心自2003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想老年人之所想,急老年人之所急,帮老年人之所需,解老年人之所困,积极配合区民政、老龄等部门,扎扎实实地做好老年维权工作。三年来,中心共直接接待帮助老年人达1551人次,成为我区老年人忠实的维权护法人。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援助制度,依法服务老年人 中心自成立以来,秉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中华传统美德,始终坚持敬老、爱老、助老的原则。工作中确立了“四三二一”工作法,即:接待服务做到了“四个一”。对待每一位来访的老人都 “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暖心、一个满意答复”,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用体贴入微的服务,使来访的老人感到暖心、舒心,力求使每位老人都能带着问题来,带着满意走;接待咨询办理申请做到了“三优先”。为老年人维权开辟快捷服务通道,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使他们享受到了更快捷人性的法律援助服务;特别关爱做到了“两上门”。一是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一律无偿提供上门服务。几年来,共提供上门服务10余次。二是建立起全区老年人数据库,将老年维权常识、法律援助知识和各项针对老年人的优待措施,印制成《宣武区老年人法律援助贴心卡》逐一送卡上门,做到老年人人手一份;老年人维权热线做到“一线牵”。区中心常年安排专职律师负责区“148”老年人维权热线的接听咨询工作,不管是本市的,还是外埠的,凡老年人遇到涉法问题,只要拨通010-63530148,足不出户就可以得到律师热心的法律解答,热线电话开通以来,共接到老年人来电近千人次,深受老年人的欢迎。 二、组建专业律师团,倾力援助老年人 中心在已有的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于2005年2月整合驻区律师资源,特别组建了由7名律师组成的宣武区老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专门承办涉及老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团成立后,针对老年人的特点,提出“注重调解,不留后患”的办案原则,将诉讼与非诉调解并举,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既考虑到老年人眼前的权益又必须考虑到老人日后的安排,社会效果良好。中心还组织律师团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使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为老年人做专题维权知识讲座,引导广大老年人学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来,中心指导律师团共办理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7件,回访满意率均达到了100%。 三、适当降低援助门槛,特别关爱老年人 经济困难是获得法律援助的前提条件之一,各地一般都以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作为认定经济是否困难的标准。实践中,经常会有一些老年人每月的收入高于低保待遇标准,从表面上看,不符合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条件。但是,由于老人常年有病或子女都不愿意侍侯而必须雇保姆等原因,在扣除各种必不可少的费用后,实际生活难以为继。对这些老人,中心不拘泥于一般规定,只要情况属实,一律给予援助。 四、援助与帮助相结合,份外呵护老年人 生活中,老年人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纷或问题,其中有很多问题并不属于援助范围。对此,中心始终坚持援助与帮助兼顾原则,能帮就帮,尽可能地为他们提供帮助,切实为老人分忧解愁,从不一拒了之。 几年来,北京市宣武区法律援助中心敬老爱老的实际行动,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赢得了老人们的广泛好评。区中心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成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贡献。 宣武区司法局 2007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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