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疏堵结合 强化服务 开拓农药监督执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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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监督执法是1997年颁布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行政监管职能。目前,北京市已经构建了由北京市农业局统一领导、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属地管理的农药监管体系,同时也建立起由北京市农业局所属的北京市农药检定所指导、各区县农药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的农药执法体系。但是,由于过去部分农药执法人员是由原来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经过法律培训后上岗开展执法工作的,在农药执法工作的起步阶段,这些农药执法人员相对缺乏执法经验,对行政执法理解不准确,把执法工作简单的等同于罚款。在这样一个执法体系和人员情况的构成条件下,面对纷繁复杂的农药市场要如何开展农药执法工作,是摆在每一个农药管理工作者面前的难题。为此,全市的农药管理部门认真学习,积极探索,总结出适用于北京市农药监督管理实际的工作经验,培养出一支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较高执法能力的农药执法队伍,开拓了北京市农药执法的新局面。 (一)加强监管 加强农药的监管工作,要建立建全农药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实施,形成农药监管的长效机制。其中,对于农药质量和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管,我市建立起了农药质量抽检制度、农药标签抽检制度和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制度,每年对全市的农药市场、蔬菜生产基地及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和超市进行抽检,农药质量抽检200个产品左右,蔬菜样品抽检1000个左右,对抽检出问题的企业、单位和产品及时上报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给予通报并及时进行查处。此外,还建立起了举报奖励、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我市的农药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二)疏堵结合 做好农药监管工作必须要坚持疏堵结合,在“堵”的同时也要做好“疏”的工作。为此,我市农药管理部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广泛宣传,使他们能够了解哪些行为是违法,违法应承担什么责任,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所鼓励和倡导的;二是提高管理相对人的综合素质,通过农药基本知识的培训、使用技术的培训、识假辨假知识的培训、维权意识培养等各种途径,提高相对人自觉守法的能力。 (三)强化服务 农药执法工作的管理相对人大多数是农民,在执法过程中更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对此,各区县农药管理部门以主动上门或电话咨询等方式为农药经营者或使用者提供农药产品及使用技术等相关信息,指导他们合法经营和合理使用。在甲胺磷等高毒有机磷农药禁用后,我市积极推荐高毒农药的替代产品和品种,大力推进“空瓶回收项目”,2007年全市投资3000万元对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的农户给予补贴,鼓励农民经营使用环境友好型农药,这一项目的开展,既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又有效的抑制了高毒农药的使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北京市农业局坚持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首都都市型现代农业为指导思想,齐抓共管,疏堵结合,农药监管工作已形成了以人文本、和谐执法的良好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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