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民防局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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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和监督,我局在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根据民防局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情况,将执法职权进行分解,明确部门内部具体执法岗位的权限以及职权行使的程序、标准和期限。做到不同的执法岗位的职权分解合理,避免了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又有利于促进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民防局共有具体行政执法职权27项,其中行政处罚18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职权3项。在制定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时,根据我局没有专职执法部门和专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又必须开展的实际情况,将执法任务落实到业务科室,结合日常工作分工岗位确定行政执法岗位。共分解为5个岗位,即:行政许可岗位、人防工程建设岗位、人防工程管理岗位、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岗位和综合执法岗位。对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都作了详细说明。明确的岗位职责,也就是该岗位需要办理的工作事项,对工作规程中的工作权限、标准、流程和时限,与岗位职责逐条对应,按业务工作的先后顺序逐个环节描写并明确了与相关岗位的工作关系。 结合岗位责任的制定,我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8个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许可公示、统一办理、一次告知、听证、监督检查、过错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在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北京市和区政府关于加强法制工作的文件,积极争取北京市民防局法制部门领导的工作指导,同时,具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本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程序及行政执法案卷评定标准,逐条分析理解,经过本局业务科人员的反复讨论和修改,局领导审定后最终定稿。 随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的确定和工作流程的梳理、规范,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更加明确,对执法行为有了约束。为了便利执法人员的使用,我们将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汇编成册,机关每人一本。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健全,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奠定了基础,将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怀柔区民防局 于桂云供稿 联系:69655464 二○○七年九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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