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关于《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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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著作权出质行为,维护著作权交易秩序,根据相关法律,国家版权局对原《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进行了修改,并更名为《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根据《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公众可以在5月15日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国家版权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2),并在信封上注明“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uwei@gapp.gov.cn。
国家版权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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