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草案征集公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法规草案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国家统计局报送国务院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09年11月27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统计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jss@chinalaw.gov.cn 或 bjsp@chinalaw.gov.cn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 【打印
【相关报道】

首页 |
机构职能 |
新闻中心 |
法规快递 |
地方信息 |
法制监督 |
行政复议 |
机关工作 |
专题专栏 |
在线互动 |
网站地图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55178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最佳 技术支持